1. 招标条件
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 [2009]247 号文批准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函【 2014 】 181 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函 [2014]1657 号文同意项目业主变更为广西贺州正赢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及银行贷款,其中业主自筹 30% ,银行贷款占 70% 。招标人为广西贺州正赢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为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HZZG2015 工字 49 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高速公路包括麦岭至贺州高速公路和贺州支线,是《广西高速路网规划( 2006-2020 )》中“四纵、六横三支线”高速公路布局中的一条支线(即第一纵线龙胜 [ 思陇 ] 至岑溪 [ 水汶 ] 高速公路的钟山至富川支线)。主线起点位于广西富川县麦岭镇(湘桂界 24 号省界碑附近),经富川县、钟山县,终点位于钟山县回龙互通立交,与广州至贺州高速公路及内蒙古包头至广东茂名国家高速公路桂林至梧州段相连。主线全长 84.627 公里,全线设麦岭、城北、富川、柳家、钟山、回龙等 6 处互通立交;设富川、钟山 2 处服务区。主线采用双向 4 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 10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 26 米,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按公里长度划分为六个合同段,招标的工程内容为:主线及连接线的路基、桥梁、涵洞、防护排水等工程。工程工期 9 个月,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2 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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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主线长度 (km) |
连接线 |
路基土方( m3 ) |
路基石方( m3 ) |
隧道 (m/ 座 ) |
大中 桥 (m/ 座 ) |
互通式立交(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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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合同段 |
K0+000~K13+800 |
13.8 |
麦岭连接线( 1.808 km ) |
2015573 |
606771 |
0 |
520.9/5 |
1 |
|
第二合同段 |
K13+800~K29+260 |
15.46 |
- |
2763301 |
318592 |
0 |
0 |
1 |
|
第三合同段 |
K29+260~K41+000 |
11.74 |
富川连接线( 5.732 km ) |
3054836 |
56999 |
0 |
450/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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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合同段 |
K41+000~K53+000 |
12 |
- |
2685538 |
210778 |
0 |
46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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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合同段 |
K56+115 ~ K71+300 |
15.185 |
- |
2996342 |
420222 |
0 |
433.96/3 |
1 |
|
第六合同段 |
K71+300 ~ K84+477.661 |
13.178 |
- |
2201359 |
1096662 |
0 |
84.96 / 1 |
1 |
说明:表内数据为初步统计数,主要工程数量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3.1.1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投标人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交通运输部厅公路字〔 2011 〕 114 号执行),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 " 母公司 "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4 潜在投标人均可对上述六个合同段中的一个或多个合同段进行报名投标(广西公路建设市场 2014 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 C 级的只能参加一个标段报名),但一个投标人 最多允许中标 1 个合同段 。
3.5 业绩要求
自 2010 年至今,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过一个单个合同里程达到 10Km 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项目。
3.6 财务能力要求(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6.1 投 标人 2011 年、 2012 年和 2013 年 企业财务指标的要求:
( 1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 / 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 5 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 70% ,总资产在人民币 5 亿元以上(含 5 亿元)的企业不高于 80% ;
( 2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不低于 1.0 ;
( 3 )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的三年平均营业额 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
( 4 )投标人提供的信贷证明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3.7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往本工程 项目经理须具备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 2009 年至今至少担任过 一个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含路基工程) 施工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4 .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4 月 03 日至 2015 年 04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 4 楼)由 潜在投标人的经办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行政职务任职证明原件)、 2014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存档(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 1000 元 / 份,图纸每合同段 3000 元 / 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 U 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05 月 0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 4 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开标时间: 2015 年 05 月 06 日 9 时 30 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贺州正赢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三楼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 125 号展厦景 湾 B 座 21 层
邮政编码: 542800 邮政编码: 530000
联 系 人:黄先生 招标联系人:罗工
电 话: 0774-5201585 招标联系电话: 18607800860
传 真: 0774-5201585 招标联系传真: 0771-5553684
2015 年 04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