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 提供服務的地點:西灣大橋及其附屬設施。
4. 提供服務的目的:對西灣大橋進行全方位24小時CCTV監控及維持和改善大橋現有的正常使用狀況,並於颱風期間提供下層隧道作有限度的開放使用以及對西灣大橋進行輕軌工程期間,對隧道現有設備、設施管理,監控工程進行及協調工作。
5. 提供服務期限: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2年)。
6. 標書的有效期:標書的有效期為九十日,由公開開標日起計,可按招標方案規定延期。
7. 承攬類型:管理及保養工作以總額承攬,颱風期間額外的工作實報實銷。
8. 臨時擔保:$380,000.00(澳門幣叁拾捌萬元整),以現金存款或以法定銀行擔保提供。
9. 確定擔保:判予工作總金額的百分之四。
10. 底價:不設底價。
11. 參加條件:
11.1 競投者所經營事業項目必須包括但不限於“橋樑的管理及維護”(以商業登記作證明);
11.2 如競投者是合作經營或公司集團,其組成的實體的經營事業項目均應包括但不限於“橋樑的管理及維護”(以商業登記作證明)。
12. 交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地下,土地工務運輸局接待暨一般文書處理科。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時正。
倘上述截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交標之截止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13. 公開開標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土地工務運輸局五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星期四)上午九時三十分。
倘截標日期根據上述第12點被順延、又或上述開標時間因颱風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本局停止辦公,則開標日期及時間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的相同時間。
根據第63/85/M號法令第二十七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標書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開標。
14. 查閱案卷及取得案卷副本之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土地工務運輸局十六樓基礎建設廳。
時間:辦公時間內(由九時至十二時四十五分及十四時三十分至十七時)。
於本局會計科可取得公開招標案卷副本,每份價格為 $3,300.00(澳門幣叁仟叁佰元整)。
15. 第一階段評標標準及其所佔之比重:
- ——工作經驗:30%(包括澳門特別行政區內或以外地區同類型管理及保養工作之經驗)。
- ——管理小組人員之學歷及經驗:20 %。
- ——工作計劃:38%。
- ——廉潔誠信:7%。
- ——非法勞工、過職或過界勞工或欠薪的記錄:5%。
第一階段選取最多三個得分不少於60分的較優競投者作為候選人,進入第二階段綜合評分。
16. 附加的說明文件:由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至截標日止,投標者可前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土地工務運輸局十六樓基礎建設廳,以了解有否附加之說明文件。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於土地工務運輸局
局長 李燦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