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杨北公路(新杨北公路-津宁高速公路)改建工程 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杨北公路(新杨北公路-津宁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计发【2015】5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杨北公路改建工程全县共涉及东丽区、北辰区、武清区三个区县。本段工程为杨北公路改建工程东丽段,工程范围为新杨北公路~津宁高速公路。
本段工程全线路线为:修筑起点为现状杨北公路与北环铁路平交道口北侧(K32+530),修筑终点为金钟河桥南桥头(K39+232.228),道路全长6.702km。全线除范庄调线段为新辟线位外,其余路段均为旧路拓宽,沥青路面。道路等级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段工程范围新建跨河小桥1座(一号桥)位于杨北公路改建工程K33+363.629处,跨排干渠,桥长25m。
2.2 计划工期
595日历天(即:2015年5月15日~2016年12月30日)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路基工程(不含地方供土)、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穿村段管道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中央分隔带及路侧行道树)、沿线设施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至少一项(单项长度≥6km)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在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内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评审。
3.5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的名称和资质等级(仅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应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一致,否则招标人可执行申请人须知9.3款招标人权利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5 年 4 月 8 日至 2015 年 4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 30分至 16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楼2门302室)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15 年 4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9 时 30分至 11时 0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 天津市公路工程交易管理中心101室(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楼2门302室
邮政编码:300170 邮 政 编 码:300384
联 系 人:李卫娟 联 系 人:刘嵩怡
电 话:24156822 电 话:23859185
传 真:24159922 传 真:23858132
2015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