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包括主线长76.206km,富蕴县城连接线长
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土建工程划分5个监理合同段,其中第FKJL-1、FKJL-3、FKJL-5合同段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具体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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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合同段 |
所辖施 工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 (km) |
道路 等级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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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JL-2 |
FK-2 |
K0+585.577~K27+140 |
26.401 |
二级 公路 |
组建第二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试验室),承担第FK-2施工标段范围内路基、桥涵、路面、交叉及相应段落内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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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蕴县城连接线 |
1.57 |
城市 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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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JL-4 |
FK-4 |
K37+012.243~K49+500 |
12.491 |
二级 公路 |
组建第四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试验室),承担第FK-4施工标段范围内路基、桥涵、路面、交叉及相应段落内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
注: 本表中的起讫桩号、里程长度、工程内容等相关内容最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1.3监理服务期
(1)计划施工工期
FK-2标段:计划2015年5月1日开工,2016年10月31日交工,总工期550日历天;
FK-4标段:计划2015年5月1日开工,2017年8月31日交工,总工期854日历天。
(2)监理服务期
FKJL-2合同段监理服务期4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为2015年5月。
FKJL-4合同段监理服务期5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8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为2015年5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4 招标人同时组织的A、B两个项目包的施工监理招标在截止到2015年4月9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的完成情况见下表。在B项目包已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或合同谈判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在A项目包已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的单位可以参与投标,但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人员不得与其在A项目包已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或已中标合同段中的人员重复或相同。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的两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只允许被授予1个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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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包 |
项目名称 |
监理合同段 |
招标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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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目包 |
G3012墨玉至和田高速公路项目 |
MHJL-1合同段 |
已完成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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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JL-2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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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JL-3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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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JL-4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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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13线察布查尔至都拉塔口岸段公路工程 |
CBDLJL-1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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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LJL-2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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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项目包 |
S226线富蕴至可可托海公路工程 |
FKJL-2合同段 |
本次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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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JL-4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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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JL-3合同段 |
已完成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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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JL-5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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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48线呼图壁至芳草湖公路工程 |
HFGJJL-1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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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28线大南湖至G30烟墩段公路工程 |
DYJL-1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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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JL-2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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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JL-3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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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河大桥工程 |
CHJL-1合同段 |
公开招标失败,采用合同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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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至喀什高速公路塔库提互通立交连接线工程 |
AKTHLJL-1合同段 |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1套,于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3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30至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至19:00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报名参加本项目两个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购买招标文件。
3.2已报名参加第FKJL-2、FKJL-4合同段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凭报名回执及原招标文件换取新的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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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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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006号 |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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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830049 |
邮 编:518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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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红 |
联 系 人:李志辉、王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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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91-5283072 |
电 话:0991-2550958;18129392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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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991-5283072 |
传 真:0991-2550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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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 0991-528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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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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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