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京沪高速公路青县主线站、青县站收费大棚改造等3项工程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4]8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5]21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京沪高速公路全线收费站。
2.2建设规模:
(一)青县主线站、青县收费站大棚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1.青县主线站大棚改造工程。北侧膜结构复式收费大棚,仅对钢网架、钢立柱进行除锈,并重刷防火涂料,共计2013平方米,更换原有锈蚀的天沟223平方米,对原有膜结构出现的损坏进行修补、清洗;南侧钢网架收费大棚,对网架进行除锈,并重刷防火涂料,共计6397平方米,更换雨棚顶面破旧彩钢板,共计2081平方米,更换天沟343平方米;网架底部、侧面用铝单板进行外包,共计3790平方米,增加美观和耐久性;为提升形象,完善设计,在南侧平板网架立面增加异形空间钢构架,并外包铝板,共计4870平方米。青县主线站出口处增加“河北高速”标准标识以提升收费站形象,加强“河北高速”商标的推广及应用。
2.青县主线站绿通检测点增建平板钢网架结构雨棚,网架宽12.2米,纵深8.6米,高1.2米,钢管柱4根,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型材屋面,105平方米,侧面干挂铝单板,计60平方米。
3.对青县收费站拱形网架进行拆除,并新建平板钢网架结构雨棚。网架宽43.6米,纵深16.8米,高2.0米,放置于支撑原网架的立柱上,钢网架重18.29吨。型材屋面,760平方米,侧面干挂铝单板,铝单板吊顶,合计1155平方米。对原有立柱、梁采用干挂铝单板装饰,共计129平方米,入口处增加LED显示屏一块,12.96平方米。在新安装的网架上恢复原大棚照明设施并按照效果图进行亮化。在入口及出口处迎面板增加“河北高速”标准标识以提升收费站形象,加强“河北高速”商标的推广及应用。
(二)青县主线站、青县收费站、沧北收费站、沧北养护工区浴室改造工程、净化水设备更换及生活蓄水池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1.浴室内墙面瓷砖拆除1127平方米,地面地砖及防水层等拆除278平方米,吊顶拆除278平方米,重新装修,更换浴室内淋浴、电源插座8个,灯具68套,更换由于锈蚀无法使用的水管910米,浴室外墙面剔除瓷砖、新作保温层、抹灰、粉刷计1276平方米。
2.太阳能设备更换为新式平板型集热器集中供水设备,青县主线站为40平方米,沧北养护工区28平方米,青县收费站、沧北收费站30平方米,更换浴室淋浴器42套,更换屋顶防水层、保护层763平方米。
3.各站宿办楼增设净饮一体机,每层设置一套,共计13套,各站食堂后厨分别增设厨下式净水器1套,共计4套,根据各站水质及净饮一体机对水源水质的要求,对各站原有净化水设备进行更换(青县站由于已经接入市政自来水,故不再更换净化水设备)。
4.蓄水池内壁剔凿现有抹灰层1450平方米,重新做保护层1450平方米。蓄水池顶板重新做防水,共计411平方米。
(三)吴桥主线站、吴桥收费站、东光收费站、南皮收费站浴室改造工程、净化水设备更换及生活蓄水池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1.浴室内墙面瓷砖拆除1127平方米,地面地砖及防水层等拆除278平方米,吊顶拆除278平方米,重新装修,更换浴室内淋浴、电源插座8个,灯具68套,更换由于锈蚀无法使用的水管910米,浴室外墙面剔除瓷砖、新作保温层、抹灰、粉刷计1276平方米。
2.太阳能设备更换为新式平板型集热器集中供水设备,吴桥主线站为40平方米,其他收费站30平方米,更换浴室淋浴器42套,更换屋顶防水层、保护层763平方米。
3.各站宿办楼增设净饮一体机,每层设置一套,共计11套(含沧南养护工区办公楼),各站食堂后厨分别增设厨下式净水器1套,共计4套,根据各站水质及净饮一体机对水源水质的要求,对各站原有净化水设备进行更换。
4.蓄水池内壁剔凿现有抹灰层1450平方米,重新做保护层1450平方米。蓄水池顶板重新做防水,共计411平方米。
2.3计划工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
计划施工工期4个月,监理服务期为16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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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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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主线站、青县收费站大棚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青县主线站、青县收费站、沧北收费站、沧北养护工区、吴桥主线站、吴桥收费站、东光收费站、南皮收费站浴室改造工程、净化水设备更换及生活蓄水池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原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3年内(2012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项房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一名单位报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五楼(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30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汇宾大酒店四楼汇馨厅(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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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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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沧州市307辅道农科院东200米 |
地 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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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060001 |
邮政编码:05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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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武 信 |
联 系 人:吴海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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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317-5634080 |
电 话:0311-87793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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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317-5634888 |
传 真:0311-87758865 |
附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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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