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代理范围
1.1招标代理范围
2015年度安排招标和采购的吕梁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财政主管部门批复为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的或超出其代理资格范围的项目除外)。
1.2招标代理内容
(1)承担上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2)承担上述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
(3)承担上述项目工程建设所需重要物资材料的采购招标(如果有);
(4)承担上述项目业主委托的其他招标和采购代理工作;
(5)承担上述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的编制工作;
(6)承担上述项目招标工作的关联咨询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同时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定的中央投资项目乙级及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认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完成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近五年内(
(1)至少代理完成过3项(含三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业务;
(2)至少完成过3项(含三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业务,其中至少一项为养护工程项目;
(3)至少完成过3项(含三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业务;
(4)至少代理完成2项(含2项)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且信誉良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4.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六、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送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公路局吕梁分局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交口镇沥青库院内
联系人:王先生 王女士
电 话:0358-8224941/8225227
山西省公路局吕梁分局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