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梅丰公路(丰李路-河北唐山界)及唐廊高速出口联络线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梅丰公路(丰李路—河北唐山界)及唐廊高速出口联络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城市[2014]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河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招标人为宁河县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由梅丰公路(丰李路-河北唐山界)工程和唐廊高速出口联络线工程组成,全长5.3公里。其中梅丰公路(丰李路-河北唐山界)工程起自岳龙镇岳会庄村以北,接现状丰李路,线路向东北延伸,止于河北唐山界,全长3.4公里;唐廊高速出口联络线工程起自唐廊告诉公路的丰津路联络线互通立交收费站,线路向西北延伸,止于梅丰公路,全长1.9公里。同步实施道路排水、交通设施、绿化等工程。
工程估算总投资20746万元 。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范围包括该标段勘察(初勘、详勘),道路工程(含同步实施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勘察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算预算的编制。
2.3 勘察设计周期:
自签订设计合同书之日起1个月,提交初步设计文件;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1个月,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同时具备勘察和设计资质,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公路工程项目勘察和设计工作,并且2013年度天津公路建设市场和2013年度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以上(含C级)。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3.3 本项目需递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4 月 10 日至 2015年 4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海通街50号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报名的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路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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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宁河县交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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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天津市宁河县 |
地 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通街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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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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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300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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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肖金鹏 |
电 话: |
022-59886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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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69191637 |
传 真: |
022-59886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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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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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刘海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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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4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