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蓟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已由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蓟汕高速公路(京津高速~港城大道)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计[2013]656号_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蓟汕高速公路工程(京津高速~港城大道)位于天津市中心区东部,是天津市高速公路规划网中九横五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天津市南北方向高速通道的重要连接线,也是蓟汕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北接京津高速公路、南连港城大道,沿线穿越9条现状主要道路及6条规划主、次干道,1条铁路,5条主要河道,涉及北辰、宁河、东丽、空港经济区4个区县。路线全长18.529公里。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为收费站人行天桥的施工。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第12标段:包括10+160人行天桥等工程,桥梁面积约497.62m2;
2.3计划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1项桥梁工程施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名称和资质等级应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一致,否则招标人可执行投标人须知
3.6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在
3.7投标人每标段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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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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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
地 址: |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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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300384 |
邮 编: |
30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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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2-83288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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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2-83288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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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姜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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