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成彭高速公路综合改造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政策函【2015】198号文 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成都成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成都成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 川发改政策函【2015】19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50312008)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彭高速公路综合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成都市成彭高速公路。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既有成彭高速公路加宽改造及绕城高速大丰立交片区综合改造,起于省道105线成彭公路金丰高架桥(成彭高速起点以南约560米),沿原路实施扩容改造,止于成彭高速与成绵复线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匝道起点(成彭高速公路K17+517)。
起点至成都主线收费站段(约2公里),新建金丰高架桥,改造大丰立交,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双向6车道城市道路标准,估算总投资6.6亿元人民币。
成都主线收费站至止点段16公里原路加宽,成彭高速主线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其中:成都主线收费站至成都市第二绕城高速公路段(约14.6公里)采用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第二绕城高速至止点段(约1.4公里)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估算总投资9.4亿元人民币。
主要技术指标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论证确定,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值。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桩号:-K0+560~K2+100(含收费站)。新建金丰高架桥,改造大丰立交桥,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双向6车道城市道路标准。桩号:K2+100~K17+517。原路加宽,成彭高速主线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其中:桩号:K2+100~K14+850段采用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K14+850~K17+517段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2.4.1勘察设计A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①.桩号:-K0+560~K2+100(含收费站),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若需要)、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以及施工招标配合和后续服务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表一);②. 桩号:K2+100~K17+517,初步设计。(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表一)
2.4.2勘察设计B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桩号K2+100~K17+517,详勘、定测、技术设计(若需要)、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以及施工招标配合和后续服务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表一)。
2.5勘察设计周期:初步设计于2015年6月15日前取得初步设计批文,施工图设计于2015年7月10日前取得施工图设计批文,后续服务至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②资质和业绩要求详见附表一;③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评定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未处于禁止投标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核查的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均可参与上述任意标段投标,但可以中取的标段数量为1个。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其所投各标段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可以重复。
3.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第一信封采用综合评估法,选取通过第一信封资格评审和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信封评审,第二信封采用综合评估法,依据第一信封与第二信封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月17日2015年至4 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双林村成彭高速大丰服务区成都成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参考资料,招标人不登记任何投标人信息。
投标人自行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 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2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等相关资料由招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发布,由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并自行下载,不能下载的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因未能及时下载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及其他相关补充资料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要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6.1.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考资料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6.1.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5 月 11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 至上午9:00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ichuan/)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每个标段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A标段:(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20 万元;(2)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30 万元。
B标段:(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8 万元;(2)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12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担保的形式,以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并注明所投标段号。投标担保收据由投标人在开标后到招标人处领取。
9、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公示表格式附后)填报如下公示资料: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公示表2.近五年(2010年1月至今)已完成项目业绩情况表;
公示表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人公示资料递交招标人,投标人应确保公示资料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的一致性,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电子文档格式原样于开标当日或次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或虽经公示的业绩、人员,其所附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
9.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9.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 7月 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 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成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双林村成彭高速大丰服务区
邮 编:610500
联 系 人:郭小姐
电 话:028-8936002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13楼
邮 政 编 码:610091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028-85546558
传 真:028-85571719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