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九园公路(武清宝坻界—武清北辰界)改建工程 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_《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九园公路(武清宝坻界—武清北辰界)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计发【2015】5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公路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路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起点位于武清宝坻界(九园公路桩号K58+716.511),终点位于武清北辰界(九园公路K61+970.486),路线全长3.25k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车速为80km/h。横断面布置为1m土路肩+11m路面+3m中央分隔带+11m路面+1m土路肩,路面宽度22m,路基全宽27m。
本工程范围内共设置一座桥梁,北京排污河桥。位于九园公路改建工程K59+081.0971处,跨北京排污河。在现状桥南侧(内侧)人行道拆除后改造成0.5m宽的防撞护栏,将其断面改造成为1.75m(人行道)+10.125m(行车道)+0.5m(防撞墩),并在南侧新建一幅桥梁,跨径4×20+5×20+5×20+5×20m,桥梁全长386m(包括耳墙长度),改建后桥梁横断面布置为新建桥(1.5m人行道+11m行车道+0.5m防撞护栏)+2m(中间带)+老桥(0.5m防撞护栏+10.125m行车道+1.75m人行道),桥梁全宽27.375m。
本工程沿线原有过路涵洞1道,对其进行左侧接长。新建11道侧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计划工期:590日历天(即:2015年5月20日~2016年12月30日)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路基工程(不含地方供土)、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中央分隔带及路侧行道树)及沿线设施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两项一级及以上(单项长度≥3km)公路工程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外地进津企业中标后需按照天津市建委有关规定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办理进津备案,不能按时办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在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内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至 2015 年 4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楼2门3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5 月 7 日 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公路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与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公路处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楼2门302室
邮政编码:300170 邮 政 编 码:300384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刘嵩怡
电 话:24139107 电 话:23859185
传 真:24149779 传 真:23858132
201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