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关于津汉高速公路(西外环高速~汉蔡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津交计发[2015]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5%,贷款75%,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西起西外环高速,东至海滨高速,长约23.3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西外环高速至汉蔡路段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津汉高速公路(西外环高速~汉蔡路)工程机电工程,包括津汉高速公路(西外环高速~汉蔡路)工程的收费、监控、通信三大系统施工的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2.3计划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具有1项新建23公里以上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同时具有监控、收费、通信三项内容)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投标,只对某合同中的部分设备供货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3.5依据《最高检察院公布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在
3.6投标人须提交5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路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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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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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天津滨海新区洞庭北路建投领海鑫盛商务园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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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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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3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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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2-58076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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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2-27122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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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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