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沿海高速公路歧口至海丰段,起讫桩号为K10+528.1~K62+200全长51.672公里。双向四车道(歧口主线站以北约1.815km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20km/h,路基宽28.5m,设有歧口、中捷、北疏港、中枢港、海丰5个收费站。项目于2008年10月开工建设,2011年12月8日建成通车。截止到2015年3月,运营时间已达3年零4个月。本次招标范围为沿海高速公路路面分期修建上面层路段,起讫桩号为K10+528.1~K62+200共计51.672km。桩号范围内互通区、服务区、大中桥桥面已完成4cm上面的铺筑,不进行上面层的铺筑。
计划工期为:
3、标段划分及资格要求
(1)标段划分:1个标段,沿海路面二期施工招标。
(2)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
(3)对招标代理机构业绩要求:
自2010年4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的主体工程(路基或路面)施工的招标代理业绩;
(4)对招标代理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招标专业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6人;其中,对项目经理(总负责人)业绩要求为:自2010年4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个新建或改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路基或路面)的招标代理业绩;
4、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
5、本项目采用双信封法进行比选评比。
6、比选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考察和比选标前会,招标代理机构在查阅比选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2015年5月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传真至比选人,由比选人统一解答后以补遗书的形式,发给所有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7、比选申请担保:人民币肆仟元整。
8、比选文件发售地址为:沧州市吉林大道与北京路交叉口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区265窗口。
比选文件收费为500元。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从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9、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代理申请文件的提交: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文件”。代理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代理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上午9: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提交代理申请文件的详细地址为:沧州市吉林大道与北京路交叉口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11、本比选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比选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
电 话:0317---- 8695585 传 真:0317-8695511
E-mail: ggjjhk@126.com
邮 编:061001
联系人:毕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