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邢清公路邢台市至广宗县城段改建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以冀发改基础〔2014〕990号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招标核[2014]308号文件批准方案招标,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按照河北省交通厅现行投资政策执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始于邢台市中兴东大街与东外环路(G107)交叉处,桩号为K0+000。向东穿过东静庵村,下穿京港澳高速公路和石武高速客运专线铁路,经南和县贾宋镇南,在北师村东与现邢清线顺接,沿现邢清线向东,在东郑庄村东离开旧路,经郝桥镇南,回归现邢清线,向东跨过溜垒河,在油召乡村东改线,向东经平乡县城规划的南环后,下穿邯黄铁路,经大王五村北后,终于邢临高速广宗连接线上,路线全长52.840Km,其中K0+000~K2+800段属京港澳高速邢台互通连接线范围,因此本项目建设里程50.04 Km。(本项目邢台经济开发区境内全长1.982公里;南和县境内全长约23.788公里;平乡县境内全长约20.93公里;广宗县境内全长约3.34公里。)
计划施工工期: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招标范围:省道邢清公路邢台市至广宗县城段改建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五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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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开始 桩号 |
结束 桩号 |
长度米 |
桥梁米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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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500 |
19350 |
8400 |
434.04 |
申请人需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近5年(2010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业绩为独立完成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完成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里程两项,且每个里程长度不少于8公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完成一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里程长度不少于8公里,完成二级(包括二级)及以上公路及以上业绩不少于10公里(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二级资质企业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资格并有相应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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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0 |
2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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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900 |
27000 |
7013 |
17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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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0 |
28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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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8913 |
36600 |
10837 |
1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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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00 |
39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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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3820 |
46200 |
6280 |
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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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00 48802 |
48802 5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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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6200 |
46700 |
500 |
下穿邯黄铁路框架桥2*16 |
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近5年(2010年4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两项一级或以上公路下穿顶进箱涵且每项顶进长度不小于20米、框架跨度不少于16米的施工业绩,项目信誉良好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每个标段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最多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提出申请,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5 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兴西大街459号)一楼大厅工程建设交易窗口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
报名时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类似业绩证明原件(包括网上公示证明);
(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
(3)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
5.3 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只面向以上证照资料提供完整有效的申请人;
5.4 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中兴西大街459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tsxzfw.gov.cn/login/Index.aspx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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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
招标代理: |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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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紫金泉大街29号东四楼 |
地 址: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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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4000 |
邮 编: |
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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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9-2138108 |
电 话: |
13731130336 0311-83051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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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9-2138108 |
传 真: |
0311-83021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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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文哲 |
联系人: |
杨春来 |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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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资格审查影响审查公正性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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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