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呼伦贝尔市境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至扎兰屯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2606号文件批准建设,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交通运输厅关于乌兰浩特至扎兰屯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4)25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国家高速新林北至扎兰屯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家高速新林北至扎兰屯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呼伦贝尔市境内,即新林北至扎兰屯段)起点位于呼伦贝尔市与兴安盟交界处的金界壕,起点桩号K180+730,与拟建的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高速公路相接。经关门山办事处宫家街村、野马河村、东明村;蘑菇气镇蘑菇气村、惠风川村、三合村;中和办事处福泉村、架子山村、龙头村、福兴村;雅尔根楚办事处水甸沟村、新建村;成吉思汗镇西德胜村、马家村、务大哈气、奋斗村;高台子办事处五一村、鲜光村。终点位于扎兰屯市南出口的齐齐哈尔至满洲里铁路西侧约
主要控制点:金界壕、陆家芦、野马河、蘑菇气、惠风川、三合、中和、架子山、龙头村、水甸沟、雅尔根楚、马家村、务大哈气、五一村、扎兰屯南出口。
全线改扩建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辅道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全线设临时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管理所1处,养护工区2处。
本项目机电工程监理服务费估算额约为55万元。
2.2二连浩特至广州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乌兰浩特至扎兰屯段高速公路(呼伦贝尔市境内)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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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标段 |
主线起讫桩号 |
标段长度Km) |
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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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JDJL |
K180+730~K262+600 |
81.87 |
全线干线、支线、分岐、供电管道,人孔、手孔,监控、通信、收费系统(含收费岛、亭),收费广场照明等的施工监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五年内(2010年5月至今)至少成功地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1个标段投标。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定的本项目招标方案,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全线所有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全线共包含2个段落,即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兴安盟境内)、新林北至扎兰屯段(呼伦贝尔市境内),本次招标为新林北至扎兰屯段(呼伦贝尔市境内)工程监理招标,若投标人已参与乌兰浩特至新林北段(兴安盟境内)工程监理招标的投标报名,则不得参与本次(新林北至扎兰屯段(呼伦贝尔市境内))工程监理招标的投标报名。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6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完成上述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投标预备会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投标文件中所附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的交工验收报告或质监部门颁发的项目评定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
(7)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拟委派监理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件原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5.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5.3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业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0471-6968972
邮 编:010020
招标人监督机构:中共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号
电 话:0470-8225920
邮 编:021008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高速新林北至扎兰屯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号
邮 编:021008
电 话:0470-3795018、0470-3795008
传 真:0470-3795008
联 系 人:么任兴、张俊英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368344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侯宇强
网 站:www.nm-highway.com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470-8110332 0331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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