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西省赣州至大余高速公路路面微表处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立项准予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赣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江西省赣州至大余高速公路路面微表处工程施工工程,工程量约为16万平方,全线共分1个合同段(WB-1合同段);
2.2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3投资规模约340万元,计划总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
(1)资质等级要求: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12年1月1日起,下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每年营业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至少要有一年是盈利的。
(3)业绩要求:企业近5年(2010年5月1日—2015年4月30日)在一个标段内修建完成高速公路微表处15万平方米,工程累计不少于50万平方米。
(4)必须自有微表设备且具有牌照(2台)。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本公告、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报名时须提供一份上述证件的彩色扫描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部(南昌市省府西二路4号11楼1110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招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1日上午10时0分,地点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十楼第一会议室(南昌市省府西二路4号)。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省招标投标网(www.jxtb.org.cn)和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www.jx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赣州康大高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梅山村三板桥
联 系 人:赖工
电 话:18607971376
传 真:0797-8770181
招标代理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西二路4号
报名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791-86255840
传 真:0791-86209833
赣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