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系利用既有省道213线八盘水磨至岳普湖县段公路升级改造为国道,项目起点位于阿图什市格达良互通,途经格达良乡、和夏阿瓦提乡,终点与省道213线岳普湖县城过境段改线工程顺接。本项目由主线和2条支线组成,其中:主线路线全长64.822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麦喀高速岳普湖连接线至省道310线道路,长4.764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省道213线岳普湖县入城段道路,长3.188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
1.2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的2个监理合同段具体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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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合同段 |
所辖施 工标段 |
线路 |
起讫桩号 |
长度 (km) |
公路等级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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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GJJL-1 |
BYGJ-1 |
主线 |
K0+000~K36+800 |
36.444 |
二级公路 |
组建第一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试验室),承担第BYGJ-1标段范围内路基、桥涵、路面、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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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GJJL-2 |
BYGJ-2 |
主线 |
K36+800~K65+466.736 (不含K51+443.018~K52+260.518段) |
28.378 |
二级公路 |
组建第二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试验室),承担第BYGJ-2标段范围内公路土建工程(路基、桥涵、路面、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收费岛、绿化环保等工程)及收费站房建工程(伽师收费站综合楼、车库、设备用房、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站区道路、停车场、围墙、室外管线、室外照明、10kV配电线路、深水机井、收费大棚、广场照明及与之相关的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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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喀高速岳普湖连接线至省道310线道路 |
4.764 |
城市 主干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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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13线岳普湖县入城段道路 |
K65+698.376~K68+886 |
3.188 |
二级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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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表中的起讫桩号、里程长度、工程内容等相关内容最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1.3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2015年6月5日开工,2016年11月30日交工,总工期54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4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为2015年6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申请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持有以下监理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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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 |
须持有的监理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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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GJJL-1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等级监理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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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GJJL-2 |
同时具备: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等级监理资质证书; ②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等级监理资质证书。 |
(3)申请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具有与其资质相应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4)申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2.2 BYGJJL-2合同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等级监理资质证书。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4 本批次招标人同时组织以下两个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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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监理合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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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19线八盘水磨至岳普湖县公路改建工程 |
BYGJJL-1 BYGJJL-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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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19线阿克苏至乌什段公路改建工程 |
AWGJJL-1 AWGJJL-2 AWGJJL-3 |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前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1套以及单位介绍信,于2015年5月23日至2015年5月27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30至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至19:00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报名参加多个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段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006号
邮 编:830049
联 系 人:王红
电 话:0991-5283072
传 真:0991-5283072
行政监督: 0991-5281014
纪检监察:0991-5281407(交 通 运 输 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 编:518049
联 系 人:李志辉 王琦
电 话:0991-2550958;18129392625
传 真:0991-255095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