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路面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主体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2009】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7-0576)。项目业主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25%和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沿海高速公路歧口至海丰段沿线。
2.2建设规模:
沿海高速公路歧口至海丰段路面二期工程,起讫桩号为K10+528.1~K62+200全长51.672公里。双向四车道(歧口主线站以北约1.815km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20km/h,路基宽28.5m,设有歧口、中捷、北疏港、中疏港、海丰5个收费站。项目于2008年10月开工建设,2011年12月8日建成通车。截止到2015年3月,运营时间已达3年零4个月。本次招标范围为沿海高速公路路面分期修建上面层路段,起讫桩号为K10+528.1~K62+200共计51.672km。桩号范围内互通区、服务区、大中桥桥面以及有伸缩缝的小桥已完成4cm上面的铺筑,不进行上面层的铺筑。
2.3监理服务期:预计开工日期2015年7月1日,预计交工时间2015年8月31日,计划工期为2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负责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工程费用、安全、环保进行控制。含路面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公告附件2资格审查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报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环岛265窗口(沧州市北京路和吉林大道交叉口),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7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地址:沧州市吉林大道与北京路交叉口)。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
邮 编:061001
电 话:0317-8695585
传 真:0317-8695585
联系人:边龙彪、满红、毕朝燕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86999262、15175719553
传 真:0311-86999233
联系人:张献献、王隆
电子邮件:rhjtsyb@126.com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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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单位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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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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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附录2 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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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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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2014年营业额大于200万元; 2、申请人在上一年度(2014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
附录3 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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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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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2010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的业绩。 |
附录4 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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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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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人在过去5年中(2010年5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合同被解除。 2. 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和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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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5-1填报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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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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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1 |
60岁以下,高级工程师道桥及相关专业,部批监理工程师; 近五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新建或改扩高速公路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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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监理工程师 |
2 |
工程师道桥及相关专业,部批专业监理工程师; 近五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新建或改扩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的路面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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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主任 |
1 |
工程师道桥及相关专业,部试验检测工程师; 近五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试验室主任。 |
注:以上人员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