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11] 2059号)文件、《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三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2014】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1]163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承德段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承德市双滦区、隆化县、滦平县、丰宁县。
2.2建设规模: 承张高速公路承德段主线起点位于承德市双滦区单塔子村北,与承赤高速相接,终点在丰宁县坝上大滩镇与张承高速张家口段相接。沿线经过的主要城镇有承德市双滦区、滦平县的小营乡、红旗镇、隆化县二道河、滦平县西沟乡、隆化县太平庄乡、丰宁县的凤山镇、西官营乡、选将营乡、南关乡、土城镇、小坝子乡、大滩镇。
承张高速公路承德段路线总长203.438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及大、中、小桥1/100,特大桥1/300。
2.3招标范围:
标志:按支撑结构方式有单柱式、双柱式、单悬式、双悬式、门架式及附着式。基础采用混凝土基础,立柱采用热浸镀锌钢管立柱,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材。
标线:一般路段采用白色热熔反光涂料标线,特殊路段采用突起式震动标线。
护栏:路侧护栏根据路侧危险度、交通组成、路侧障碍物等情况,设置A级、SB级等形式的波形梁钢护栏;互通区双向匝道采用Am级组合型波形梁钢护栏;中央分隔带开口处设置钢管预应力缆索式防撞活动护栏等。
防眩设施:防眩采用防眩网,中央分隔带开口采用防眩板进行防眩。
隔离设施:互通区及靠近城镇区的路段设置焊接网隔离栅,其他路段设置刺铁丝隔离栅。
声屏障:含路基、桥涵段。
2.4计划工期:
合同计划2015年7月开工,2015年11月完工,预计工期5个月。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本项目共分3类21个标段,类别及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
类别 |
合同段 |
起止桩号 |
长度(Km) |
工程内容 |
|
I类 |
JA1-1 |
K0+000~K56.037 |
56.037 |
标志、标线、防撞桶、防撞垫 |
|
JA1-2 |
K56+623~K104+998 |
48.37 |
||
|
JA1-3 |
K103+002.044~K150+200 |
47.198 |
||
|
JA1-4 |
K150+200~K202+082 |
51.882 |
||
|
II类 |
JA2-1 |
K0+000~K18+260 |
18.26 |
波形梁钢护栏、中央开口缆索护栏 |
|
JA2-2 |
K18+260~K28+200 |
9.94 |
||
|
JA2-3 |
K28+200~K37+000 |
8.8 |
||
|
JA2-4 |
K37+000~K56+037 |
19.037 |
||
|
JA2-5 |
K56+623~K77+000 |
20.377 |
||
|
JA2-6 |
K77+000~K89+000 |
12 |
||
|
JA2-7 |
K89+000~K104+998 |
15.998 |
||
|
JA2-8 |
K103+002.044~K123+100 |
20.098 |
||
|
JA2-9 |
K123+100~K150+200 |
27.1 |
||
|
JA2-10 |
K150+200~K175+300 |
25.1 |
||
|
JA2-11 |
K175+300~K185+350 |
10.055 |
||
|
JA2-12 |
K185+350~K195+160 |
9.81 |
||
|
JA2-13 |
K195+160~K202+082 |
6.922 |
||
|
III类 |
JA3-1 |
K0+000~K56+037 |
56.037 |
防眩设施 |
|
JA3-2 |
K56+623~K104+998 |
48.375 |
||
|
JA3-3 |
K103+002.044~K150+200 |
47.198 |
||
|
JA3-4 |
K150+200~K202+082 |
51.88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仅可对一个类别的工程进行投标,且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需指定类别,不需要指定所投标段,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各标段入围投标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I类只接受前4家投标人报名,II类只接受前13家投标人报名,Ⅲ类只接受前4家投标人报名。
与监理单位山西晋达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河北路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金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港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港通路桥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德通达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北方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翼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国腾公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承德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秦皇岛保神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可以进行投标,但若投标人所中标段与上述监理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按评标办法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3.6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3.7企业信用等级以《关于发布2013年度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冀交办基〔2014〕103号)文件中的交通工程施工企业为准。
如在“河北省2013年度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没有评价记录的企业,信用等级按A级对待。
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副本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代理人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提供)。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图纸、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6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北方大厦(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309号)。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 www.hbgs.com.cn)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承德段筹建处
地 址:承德市双桥区翠桥西街52号
邮 编:067000
电 话:0314-2527029
传 真:0314-2527023
联系人:刘彬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A层
邮政编码:050011
联 系 人:刘强
电 话:0311-85263860
传 真:0311-85263861
附件:
1: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条件
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3: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附件1: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营业执照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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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务要求 |
|
|
Ⅰ类 |
为本标段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500万元(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年度(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年末数计算)。 |
|
Ⅱ类 |
为本标段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600万元(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年度(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年末数计算)。 |
|
Ⅲ类 |
为本标段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300万元(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年度(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年末数计算)。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
Ⅰ类 |
近3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过至少1个标志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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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 |
近3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过至少1个波形梁钢护栏业绩。 |
|
Ⅲ类 |
近3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过至少1个防眩设施业绩。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过去3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3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条(段)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 |
|
项目总工 |
1 |
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XX)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3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条(段)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
注: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附件2: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3: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规则
参与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确定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到场,签到并留影备查。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三、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程序
(一)招标人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编号: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并向投标人发放编号卡。编号卡应当载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编号、开标时间等内容,并加盖招标人公章。
(二)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1、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抽取入围投标人的代码球。
(三)随机抽取投标人代码号
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核对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数量和代码一致后按照投标人编号,由抽取器具随机产生每个投标人的的代码号。
(四)随机抽取各标段的入围投标人。
1、第一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一名入围投标人,第二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二名入围投标人,依此类推。
2、每个标段应当产生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5倍时,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每个标段产生3-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3倍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至少3名投标人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确定参与首次开标的标段,然后产生相应标段入围投标人。未能开标的标段,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中断时,由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有效。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继续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4、当同一标段先后抽取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时,先抽取的投标人入围,将后抽取的投标人代码号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该标段下一名入围投标人。
5、当抽取的投标人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时,其入围的投标文件将提交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家数超出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最大容量时,招标人将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抽取。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投标人应当对抽取结果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默认该抽取结果。
类别及标段顺序如下:
|
类别 |
标段顺序 |
|
I类 |
JA1-1、JA1-2、JA1-3、JA1-4 |
|
II类 |
JA2-1、JA2-2、JA2-3、JA2-4、JA2-5、JA2-6、JA2-7、JA2-8、JA2-9、JA2-10、JA2-11、JA2-12、JA2-13 |
|
III类 |
JA3-1、JA3-2、JA3-3、JA3-4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对应监理单位名单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标段 |
监理单位标段及名称 |
||
|
驻地办 |
总监办 |
||
|
JA1-3、JA2-9、JA3-3、 |
ZD1 |
山西晋达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JA1-4、JA2-10、JA3-4 |
ZD2 |
河北路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JA1-4、JA2-10、JA2-11、JA2-12、JA2-13、JA3-4 |
ZD3 |
湖南金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
JA1-1、JA2-1、JA3-1 |
ZD4 |
北京中港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JA1-1、JA2-1、JA2-2、JA3-1 |
ZD5 |
北京港通路桥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JA1-1、JA2-3、JA2-4、JA3-1 |
ZD6 |
北京德通达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JA1-1、JA2-4、JA3-1 |
ZD7 |
济南北方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
JA1-2、JA2-5、JA2-6、JA3-2 |
ZD8 |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JA1-2、JA2-6、JA2-7、JA3-2 |
ZD9 |
河北翼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秦皇岛保神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JA1-3、JA2-8、JA3-3 |
ZD10 |
天津市国腾公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
JA1-3、JA2-8、JA2-9、JA3-3 |
ZD11 |
承德公路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