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加公路(G111)那吉屯至尼尔基段一级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发[2012]4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国道111线那吉屯至尼尔基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路线起点位于内蒙古省际大通道的起点,桩号K1534+783,与那吉屯至扎兰屯一级公路相接,经过那吉屯镇、向阳屯、狼洞沟、六合镇、亚东镇、宝山镇、兴隆收费站、后乌尔科、前乌尔科,于尼尔基镇西环岛处至本项目终点,路线全长124.316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Km/h。阿荣旗北互通连接线起点位于本项目主线K1548+469.427处,终点位于阿荣旗北互通收费站路头,路线全长6.390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那吉镇连接线起点位于主线K1544+179.93,终点接那吉镇振兴路路头,路线全长2.177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主线、连接线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6个标段。标段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Km) | 工程内容 |
| NNHL1 | K1534+783-K1575+000 (含2条连接线) | 40.217 | 护栏、隔离栅、轮廓标、防眩、界碑 |
| NNHL2 | K1575+000-K1617+000 | 42 | 护栏、隔离栅、轮廓标、防眩、界碑 |
| NNHL3 | K1617+000-K1658+898 | 41.898 | 护栏、隔离栅、轮廓标、防眩、界碑 |
| NNBZ1 | K1534+783-K1575+000 (含2条连接线) | 40.217 | 标志、标线、里程标、百米标 |
| NNBZ2 | K1575+000-K1617+000 | 42 | 标志、标线、里程标、百米标 |
| NNBZ3 | K1617+000-K1658+898 | 41.898 | 标志、标线、里程标、百米标 |
2.3计划工期:2015年8月至2016年9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投标:
NNHL1~NNHL3标段:①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护栏工程35公里及以上施工项目不少于3个。
NNBZ1~NNBZ3标段:①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标志、标线工程35公里及以上项目不少于3个。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5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若存在同时出现关联企业投标,将按下述原则处理。
①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若同时报名,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对上一层投标企业将不接受其投标,若分时报名,先到优先。
②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若同时报名,保留其子公司的投标资格,对母公司将不接受其投标,若分时报名,先到优先。
③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若同时报名,投标人自行确定一家公司(或一个法人)进行投标,若分时报名,先到优先。
3.6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交通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22室建设工程交易科(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投标人需自行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则需提供带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领取经签字确认的投标报名表进行投标报名。
4.2完成上述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6月11日至2015年6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在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北国经典小区嘉园3号楼1单元201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签字确认的投标报名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招标文件,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一张A4纸打印的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网址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配套发售,售后不退。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5.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15年 6月 18日 15时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送(传)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补遗书的形式于2015年6月19日在http://www.xczb.net网页上发布。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8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型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且保证有效: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项目经理及备选人、项目总工及备选人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公证书相同)。
5.5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NNHL1~NNHL3标段:每个标段50万元人民币;NNBZ1~NNBZ3标段:每个标段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7月6日16时,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或其回单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5.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111线那吉屯至尼尔基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号
邮 编:021008
联系 人:姜先生、王先生
电 话:15049771777、13948808818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北国经典小区嘉园3号楼1单元201室
邮 编:021008
联系 人:陆女士
电 话:0470-8293530、0451-88100153
传 真:0451-88100150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470-8110332、0470-81100331、0470-81100330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