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至巴东(鄂渝界)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宜昌至巴东(鄂渝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2865号文)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宜昌至巴东(鄂渝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09]183号)批准了初步设计,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世界银行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5%、世界银行及国内银行贷款65%(其中世界银行贷款1.5亿美元)。招标人为湖北省宜昌至巴东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房建工程(FSQ9标)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自宜昌鸦鹊岭镇凤凰观村,接荆门至宜昌高速公路,经黄花、雾渡河、高岚、高桥,止于巴东火烧庵(鄂渝界),接重庆市在建的巫山(鄂渝界)至奉节高速公路,全长约17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为本项目房建工程(FSQ9标)(兴山大队交警营房房建工程的总图工程、主体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表1-1),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房建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8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质、财务和业绩要求见表1-1,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报名人须在投标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通知内容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通知公告栏)的要求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开标后领取缴费发票联系电话:027-83600666转8068,联系人:张女士,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 岳家嘴立交桥旁菩提金商务中心A座10层1002开标室,联系电话:027-86629951)。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宜昌至巴东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黄花乡宜巴高速公路宜昌北收费站监控中心
邮 编:443106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0717-7204357
传 真:0717-720435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 编:430030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7-83608028
传 真:027-83600777
网 址:http://www.huajiezn.com(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表1-1 标段划分、资质、财务、业绩要求及主要工程内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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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建筑面积 (m2) |
地理位置 |
主要工程内容 |
最低资质要求 |
最低财务要求 |
最低业绩要求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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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Q9 |
约3000m2 |
兴山县 |
兴山大队交警营房房建工程的总图工程、主体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
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同时满足: 1、投标人2012年、2013年、2014年的年平均营业额1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2年、2013年、2014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 |
近5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3个单体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施工 |
6个月 |
注:1、表中主要工作内容等相关数据仅供投标阶段参考,实际数据按施工图纸规定执行。
2、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