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石家庄市西柏坡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5】391号 文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5】59号,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西柏坡高速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西柏坡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2 项目概况:西柏坡高速公路起自石家庄西、北二环处,经新华区的大安舍、鹿泉的霍寨、北胡庄、宜安、东焦,平山的南西焦、东回舍、岗南镇、苏家庄、至终点讲理村,全长66.258公里。本项目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①对西柏坡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存在的桥头跳车、路面沉陷等病害进行处治,铣刨沥青上面层后,重新铺筑4厘米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下设粘层,病害处治总面积7478平方米,处治完成后恢复路面标线385平方米。
②对西柏坡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存在的裂缝、车辄、路面下沉等病害进行处治,将原1.5厘米微表处铣刨后,根据路面病害程度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处治,罩面完成后恢复路面标线。罩面总面积363201平方米,恢复路面标线20784平方米。对西柏坡收费站(讲理互通)以西原西柏坡一级路存在的裂缝等病害进行处治,铣刨4厘米沥青路面。重新铺筑4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铺筑前对顶面存在的裂缝开槽后灌注热沥青,设SBS改性沥青粘结防水层,处治总面积91200平方米,处治完成后恢复路面标线3037平方米。
③对西柏坡收费站外广场路面存在的裂缝病害进行处治,铣刨4厘米沥青面层,重新铺筑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下设SBS改性沥青粘结防水层。路面病害处治总面积14026平方米。
④对罩面后路面抬高,以致失去排水作用的超高路段中央分隔带排水进行改造。将原分隔带过水口改造为过水槽,过水槽采用C30水泥混凝土现浇,每隔5米设置一道。在过水槽两侧设排水挡块,采用C25现浇水泥混凝土,挡块间采用M10水泥砂浆进行勾缝。横向排水处理分隔带总长度为6674米。
⑤对罩面后护栏高度不满足要求的路段进行加高处理。在原有护栏立柱中间新增波形梁护栏,护栏立柱采用圆管立柱,间距为4米或2米,立柱与波形板通过防阻块相连,长度共计为25485米。
2.3计划工期:3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5年8月31日。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详见项目概况)。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并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施工资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具有“二类(甲)”公路养护工程资质的外省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同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2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已运营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业绩且近3年(2012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具备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且应以同时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和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将取消该单位和该单位所在的整个联合体的投标资格。
3.3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3.4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企业的投标。
企业信用等级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发布的《2013年度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如在“2013年度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没有评价记录的企业,信用等级按A级对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投标人报名投标。
3.7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二类(甲)”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除外)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3.9投标人的业绩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业绩截图与系统不符,不得通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D-1406),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具有“二类(甲)”公路养护工程资质的外省企业已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如为联合体,还需携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石家庄亨伦国际酒店16楼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78号)。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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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石家庄市西柏坡高速公路管理处 |
招标代理: |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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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西柏坡高速霍寨收费站 |
地 址: |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D-1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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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050000 |
邮 编: |
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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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花涛 |
联 系 人: |
冯国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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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311-89115706 |
电 话: |
13292852428 0311-83998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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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311-89115600 |
传 真: |
0311-83998285 |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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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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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规则
参与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和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 ,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确定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
三、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程序
(一)招标人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编号: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编号,并向投标人发放编号卡。编号卡应当载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编号、开标时间等内容,并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二)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抽取入围投标人的代码球。
(三)随机抽取投标人代码号
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核对投标人数量和代码球,数量和代码一致后按照投标人编号,由抽取器具随机产生每个投标人的代码号。
(四)随机抽取各标段的入围投标人。
1、第一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一名入围投标人,第二轮抽取各标段的第二名入围投标人,依此类推。
2、每个标段应当产生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5倍时,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每个标段产生3-5名入围投标人;当投标人数量小于标段数量的3倍时,应当按照每个标段至少3名投标人的原则,依据标段顺序确定参与首次开标的标段,然后产生相应标段入围投标人。未能开标的标段,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如果遇到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并请投标人代表、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
4、当同一标段先后抽取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时,先抽取的投标人入围,将后抽取的投标人代码号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该标段下一名入围投标人。
5、当抽取的投标人与本标段的监理单位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时,不得在本标段入围,将抽取的该投标人代码号放回抽取器具后重新抽取该标段下一名入围投标人。
当投标人家数超出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器具最大容量时,招标人将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抽取。
四、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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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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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并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施工资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具有“二类(甲)”公路养护工程资质的外省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同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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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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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2014年)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3000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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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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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2012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已运营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业绩且近3年(2012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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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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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过去3年(2012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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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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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近3年(2012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 1项不低于3000万元已运营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持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 (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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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备选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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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近3年(2012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 1项不低于3000万元已运营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证书编号为交安B(××)G××××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