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招标公告第3.2条第(5)项“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施工总承包任务的承担者。”修改为:“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三、原招标公告第4条“招标文件的获取”4.1款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华铁咨询大厦1110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5)公司章程;
(6)联合体投标意向书(购买招标文件后,联合体的组成不得再发生变化);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其他不变。
四、原招标公告第5条“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2款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华铁咨询大厦一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其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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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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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B座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华铁咨询大厦11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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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飞、王昕 |
联系人:王泽华、刘洋、王英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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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7078411 57078517 |
电话:63832288-8656、8626,186009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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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57078405 |
传真:63832288-8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