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和田地区墨玉河二桥建设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墨玉县南部,距现有S326线墨玉大桥11.5km,主要为加强和田与墨玉南部地区联系的跨河桥梁及其连接线工程,路线总体自西向东,起点K0+000位于墨玉河西岸墨玉县加罕巴格乡恰喀村口,路线向东跨墨玉河后接和田县现有道路,终点K2+205位于和田县巴格其镇拉依喀村,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0×3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
本项目计划工期: 2015年8月20日开工,2016 年9月30日完工,总工期408日历天。
本次招标的墨玉河二桥建设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工作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安全设施等。(具体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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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结构类型 |
桥长(m) |
主要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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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玉河二桥建设工程 |
10×3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 |
307.08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曾至少独立完成1座大桥(桥长≧300m)的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5年 7月6日至 2015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至 13 时,下午 16时至 19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楼) 购买招标文件(相关证件必须齐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参考资料册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2015_年7月 12日_10_时【北京时间】,集中地点: 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院内 。
投标预备会时间:_2015年7月 12日_16_时【北京时间】,集中地点: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5_年 7月28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田市纳瓦格路280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和田信息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仓房沟路12号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4楼
邮政编码:830006 邮政编码:830000
联 系 人:王喜良 联 系 人:王顺明
电 话:18356067000 电 话:0991-5822508 13279962722
传 真:0991-582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