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廊高速公路天津段一期工程已由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唐廊高速公路天津段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计[2012]139号_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唐廊高速公路天津段一期工程路线起点为塘承高速宁河服务区以北3Km处,路线东西走向,向东分别跨越马江路、西关引河之后,线位在宁河镇和板桥镇之间穿过,分别与宝芦路、蓟运河、滨玉路相交后,向北延伸至岳龙镇西蛇麻港,最后在褚家庄东侧省界处,与唐廊高速公路唐山段衔接,路线全长33.7Km。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工程内容为:本项目高速公路段收费、监控、通信三大系统的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含联合设计、施工图详细设计等前期工作)。
2.3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5年9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共12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具有1项新建或改扩建3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具有监控、收费、通信三项内容)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投标,只对某合同中的部分设备供货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名称和资质等级应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一致,否则招标人可执行投标人须知3.5.8款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在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内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3.6投标人每标段提交5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室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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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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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
地 址: |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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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300384 |
邮 编: |
30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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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5502270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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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TJSYLFGS@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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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刘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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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