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港城大道及延长线维修(一期)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港城大道及延长线维修(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滨审批投准【2015】32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起点为港城大道东金路立交桥西侧引路起点(不含东金路立交桥西侧辅道),终点为港城大道杨北路立交桥西侧引路起点,本工程包括港城大道主线及延长线,主线长16.538km,延长线长9.939km(其中匝道长6.276km),技术标准:城市主干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本工程主要为道路接管前的维修,包括维修现有道路路面结构和排水设施,增设三处公交站的安全设施,维修损坏的护栏,恢复照明灯等。
2.2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即:2015年8月24日~2015年11月22日)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其中:1标段包括路面工程、沿线设施工程
2标段包括照明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标段: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 2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1标段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大中修养护维修工程施工;2标段至少三项一级及以上公路照明工程【或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外地进津企业中标后需按照天津市建委有关规定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办理进津备案,不能按时办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在2012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内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13 日至 2015 年 7 月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机关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 月10 日 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易服务中心208开标室(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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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天津市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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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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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300170 |
邮 政 编 码: |
300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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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王梦君 |
联 系 人: |
刘嵩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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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22-24159922 |
电 话: |
022-23859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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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22-24159922 |
传 真: |
022-23858132 |
2015 年 7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