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项目招标分为二个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投标人可以对二个合同段都进行投标,只能中一个标段。现对第二合同段进行招标。
第二合同段:青山至南庄兜段,桩号K2241+860-K2290+021
合同期限:两年。
三、本次招标在洽购招标文件时须进行专业资质预审核,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路养护三类(甲级)和二类(甲级)资质证书,完成至少一项高速公路同类项目业绩,信誉良好具有履约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
四、暂定各意向投标人可于2015年7月27日9时起至2015年8月10日16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身份证明及以下审查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两份,公司加盖公章)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D区19号环球中心30楼(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0571-87168953)洽购招标文件:
(1)意向投标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公路养护三类(甲级)和二类(甲级)资质证书;
(3)意向投标人出具的由公司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代表身份证;
五、意向投标人在上述时间洽购招标文件,应进行报名登记,除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文件招标人留存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六、送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该截至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一份(U盘),密封送交至招标人地址浙江湖州市南门鹿山(杭宁高速公路湖州出口)二楼会议室,逾期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七、本招标项目不召开标前会,也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
八、招标人暂定于2015年8月18日10时在浙江湖州市南门鹿山(杭宁高速公路湖州出口)二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若有变化,招标人另行电话通知。意向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九、意向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拾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2015年8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担保通过电汇或现金送交给招标人(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1)收款人(全称):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银行:湖州市工商银行营业部
(3)帐 号:1205 2100 0901 7005 563
十、意向投标人若到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不方便,可传真(或扫描)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给招标人,经审核且汇款交纳标书费后,招标人可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可在开标现场发放。
招标人: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湖州市南门鹿山(杭宁高速公路湖州出口)
联系人:方女士(杭州)
电 话:0571-87168953
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