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外环线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_《市建委关于外环线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津建计审〔2015〕35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
工程范围为现状外环线全线,路线全长71.3km,路基全宽5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全线路面(主线路面及分离式立交辅路路面)维修,根据路面破损程度采用挖补罩面;沿线桥梁维修,对铺装层破损部位进行维修,更换损坏严重的伸缩缝、腐蚀严重的人行道栏杆及不符合规范要求高度的防撞墩;对全线积水点位增设支管与附近河渠或市政管网相连,维修破损的收水井;对现状中央分隔带进行改造;沿线路侧设施带改造;沿线路灯进行整体改造及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等相关附属工程。
(2)技术标准
技术等级为一级公路。
(3)设计周期
初步设计周期: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30日,施工图设计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0月17日,共计30天。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预算概算的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资质, 具有两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 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4)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3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道路专业分项负责人、桥梁专业分项负责人、后续服务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在2012年8月16日至2015年8月15日期间内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8 月17 日至 2015 年 8 月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室)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如是联合体投标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9月 7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路桥网 与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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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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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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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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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楼2门3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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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0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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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300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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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于淑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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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赵祖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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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58695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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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23859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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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58695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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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23858132 |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