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京港澳高速公路邢台南互通南侧,在北屋村南侧设置枢纽互通与邢台南互通形成复合互通,连接邢临高速及京港澳高速公路,向西经北屋村,羊范、龙泉寺、城计头、白岸,路线进入省界特长隧道止于冀晋界(终点),与山西段相接。本项目主线全长约87.815公里,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全线设3处匝道收费站,1处省界主线收费站,3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2处管理所,1个隧洞管理站,1处超限卸载场,路政用房2处。
1.1建设地点:河北省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沿线。
1.2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直至通过水利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专项验收。
1.3招标范围:本次为本项目河北省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设招标。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评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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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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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乙级及以上《水土保持监测资质》或乙级及以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
近五年(2010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担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业绩1个。 |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的每日上午9:00至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A层2302室) 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清晰可辨)一套(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银河宾馆(地址: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 。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邢汾筹建处
地 址:邢台市邢台县羊范镇王村西
邮 编:054001
联 系 人:韩文渊
电 话:0319-2950717
传 真:0319-2958000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A层2302室
邮 编:050011
联 系 人: 刘强
电 话:0311-85263860
传 真:0311-85263861
附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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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 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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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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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
附件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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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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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承担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业绩1个。 |
注:近5年指2010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附件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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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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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 |
附件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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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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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14年8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