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工程 经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4]51号 文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图由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以浙交复 [2014]74号 批复。项目业主为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大桥测量控制网 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本次招标内容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起于温州市龙湾区,接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黄华至灵昆段推荐线位终点,起点桩号K279+698,从龙湾区灵昆岛向南,经温州机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瑞安跨越飞云江,终点位于阁巷东,顺接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浙闽界)段工程起点,设阁巷枢纽(预留)连接温州绕西南高速公路终点,终点桩号K318+342,路线全长value="38.644" unitname="km" w:st="on">38.644km 。另设瑞安东互通连接线1条,全长4.892km。
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value="100" unitname="km/h" w:st="on">100km/h , 整体式路基宽value="33.5" unitname="米" w:st="on">33.5米 , 整体式桥梁宽value="33" unitname="米" w:st="on">33.0米 。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路面标准轴载BZZ-100,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300,抗震烈度Ⅵ度,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内容:
负责布设完善瓯江口跨海南大桥(K281+370~K287+075,全长5705m)和飞云江跨海特大桥(K313+526~K317+515,全长3989m)二等控制网,并在本工程建设期间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有关本工程测量控制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工作内容说明)。
服务期:4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在合法有效期内,且自nth="7" year="2010">2010年7月1日 (以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载明的完成日期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1座特大桥梁的施工测量控制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工程师(测量专业)及以上职称,自nth="7" year="2010">2010年7月1日 以来至少担任过1座特大桥梁施工测量控制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nth="7" year="2012">2012年7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nth="7" year="2012">2012年7月1日 以来),未因测量控制工作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被省级或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ww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由招标人进行验证。若投标文件外包装没有粘贴随机验证码,或发现存在伪造、涂改随机验证码而导致无法识别的或验证码与投标人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
4、未取得“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2655138724@qq.com和304076738@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nth="9" year="2015">2015年 9 月 15 日17:30[微软系统2] 。招标人将于nth="9" year="2015">2015年 9 月 24 日前[微软系统3] 在“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请潜在投标人保持关注网站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因自身贻误未及时看到公开发布的信息而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投标文件递交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商务楼
邮 编:325038
电子邮箱:383188896@qq.com
电 话:0577-85850007
传 真:0577-85850021
联系人:陈智寿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 址:杭州市玉古路168号中国石油大厦2楼
邮 编:310007
电子邮箱:2655138724@qq.com
电 话:0571-88380732
传 真:0571-88084051
联 系 人:项剑波、施豪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补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期限为:2015年9月9日 至 2015年9月15日。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 2655138724@qq.com和304076738@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9月15日。招标人将于 2015年9月24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档案资料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并交纳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当月的交易席位费。交易主体注册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已取得《交易证》的潜在投标人,在过渡期内仍可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建议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交纳下载招标文件当月交易席位费的潜在投标人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支付宝交费”栏目,或通过支票、电汇、网银、现金等方式交纳交易席位费。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