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15年门头沟区干线公路路名牌、高速公路指引标志、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已列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年度计划,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5年门头沟区干线公路路名牌、高速公路指引标志工程位于门头沟区,为了完善公路指路标志信息系统,提高公路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在门头沟区干线公路沿线主要路口增设路名牌,在所有等级景区通往各临近高速公路入口的县级及以上公路沿线增设“高速公路指引标志”。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共有两条路:南雁路、妙峰山路,其中南雁路起点位于门头沟区与昌平区界,终点与G109国道相接,路线全长16.1公里,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妙峰山路起点与G109国道相接,终点为妙峰山景区,路线全长20.3公里,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主要施工内容为设置波形梁护栏、缆索护栏等安全设施。
施工招标范围:交通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标划分为1个标段。
预计施工工期: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具备近五年累计单独完成30公里(含)以上二级公路(含)以上公路交通工程施工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员)和项目总工(含备选人员)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本招标公告第4.2款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北京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75.218.36/)使用企业诚信卡进行投标报名,初次登陆的企业须先领取诚信卡并申请开通(领取及开通联系电话010-63032255-6707),在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后,可进行该项目投标报名。网上报名后请投标人向招标人电话确认网上报名是否成功。只有完成有效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指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3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每本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15年9月21日9时00 分,集中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1层大厅;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5年 9月21日11时00 分,地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1层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2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网》、《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门头沟公路分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
邮编:102300
电话:010-69828962
传真:010-69828962
联系人:艾树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48号
邮编:100176
电话:010-67856345
传真:010-58850616
联系人:巩连国
网上报名:http://210.75.218.36/
联系人:艾树波
电话:010-69828962
监督电话:010-69828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