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尚志高速公路管理处2015年交通标线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黑高管发[2015]162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2015年省财政资金。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尚志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尚志高速公路管理处2015年交通标线工程
2.2建设地点:绥满高速公路尚志至哈尔滨段
2.3计划工期:2015年10月~2016年6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交通标线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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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段 |
位置 |
主要工程量 |
估算价 (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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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
绥满高速公路尚志至哈尔滨段 |
交通标线73294m2 |
467 |
注: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近三年(2012年~2014年)内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3个且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交通标线工程施工项目且交工验收合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4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http://218.7.6.54:8083/traffic网站,进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
(1)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请先自行注册,注册后需尽快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2)已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可直接凭用户名及密码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后,请于2015年9月 14 日至2015年9月 18 日,每日9 时00分至 11 时 00分,13 时 00 分至 15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和图纸配套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9日10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 9时至 10 时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3投标人应为所投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形式为电汇或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7日15时。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电汇回单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5.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网(http://www.9to.com)及黑龙江交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尚志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阿公路0.5公里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82682303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8100152
传 真:0451-88100150
电子邮箱:55553978@163.com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