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吐尔尕特口岸境内,口岸东距阿图什市62km,喀什市57km,西至乌恰县城42km。项目起点设置在原S212线K108+132处,终点设置在S212线终点和S309线交汇处。项目全长1613米m,设大桥132.5m/1座,小桥1座,设涵洞10道,平面交叉3处,全线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其中大桥上部结构采用5*25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柱式台、桩基础;小桥上部结构采用1-16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后张)简支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U台,桥台采用扩大基础。
全线采用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兼顾口岸功能),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20m,建安费2652.4万元。
主要控制点:原S212线、康萨依沟、口岸纬二路、省道309线。
(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中心试验室)1个,承担本项目合同段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水保、环保、安全等工程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及合同段划分如下:
|
监理合同段 |
监理机构 |
所辖 施工标段 |
里程(m) |
公路 等级 |
主要工程内容 |
|
TKDQJL-1 |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
TKDQ-1 |
1613 |
一级 公路 |
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中心试验室),承担本合同段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工作(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水保、环保、安全等工程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
(3)监理服务期:
本次招标工程的计划施工工期:计划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4不同单位不能授权同一经办人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份,于2015 年9月17日至 2015年9月22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 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0月19日 11 时00分,请在2015年 10 月 19 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bid.9to.com)、《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 编:830049
电 话:0991-5283072
传 真:0991-5283072
联 系 人:王红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4号达兴商务大厦11层1103室(新疆办事处)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王德喜、赵燕芬
电 话:0991-5832152、18999279810
传 真:0991-5832153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察: 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