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新疆境内吐鲁番至小草湖段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革委关于新疆自治区吐鲁番至小草湖公路可行性研究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7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五纵七横”的国道主干线连云港至霍尔果斯高速公路(G30)的组成部分;是G30连霍与G7京新两条战略地位重要的国道主干线共线段。同时也是新疆交通运输规划57712高速、高等级公路网横一的组成部分;被列入了“十二五”高速公路建设之中,战略地位和经济意义十分重要。
项目位于吐鲁番地区,包括主线、1条连接线、1条辅道。主线起点位于吐峪沟收费站以西约
机场连接线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
中间控制点有:兰新高铁、葡萄沟、吐鲁番机场及物流园、大河沿互通式立交、新疆华电、华能风力发电场等。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为:计划2015年11月30日开工,2018年11月30日交工,总工期为1097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此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内容见下表)。招标范围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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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起讫桩号或路线 |
长度(Km) |
公路等级 |
主要工程内容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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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新疆境内吐鲁番至小草湖段公路项目 |
TX-1 |
主线 |
K3360+1600~K3387+300 |
27.14 |
高速公路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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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2 |
主线 |
K3387+300~K3415+000 |
27.70 |
高速公路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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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3 |
主线 |
K3415+000~K3440+100 |
25.10 |
高速公路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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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连接线 |
K0+000~K6+916 |
6.916 |
一级公路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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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4 |
主线 |
K3440+100~K3466+759.52 |
26.66 |
高速公路 |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安设施、交叉工程等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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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沿辅道 |
K0+000~K1+800 |
1.80 |
一级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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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表中的起讫桩号、里程长度等相关内容最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和满足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见上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下同)。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批次招标人组织以下2个项目的施工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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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段划分 |
标段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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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 |
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吐鲁番至和田联络线G3012喀什至疏勒段公路项目 |
KS-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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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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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 |
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新疆境内吐鲁番至小草湖段公路项目 |
TX-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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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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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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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4 |
本项目与“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家高速公路吐鲁番至和田联络线G3012喀什至疏勒段公路项目”同批次实施招标。在新疆交通运输厅公布的201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申请人,可同时参加本批次所有6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其他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人,可同时参加本批次6个标段中的任意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投标阶段中最多只能被授予1个标段(即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3.5 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个申请标段每套售价500元(注:资格预审文件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 编:830049
联系人:史永寒、张崇新
电 话:0991-5283310、5283401
传 真:0991-5283405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公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 编:518049
联 系 人:张义彬、刘劲松
电 话:0991-2550958;18129392625
传 真:0991-2550958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察: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