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机场改扩建道路迁移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境内,系S114线、S102线迁移改扩建工程。项目主线起点位于S114线米东区上沙河立交,利用既有乌奎连接线,经过中航翡翠城向北与机场四期规划北侧边界平行布线,终点位于连霍高速(G30)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西站互通。主要控制点:上沙河立交、中航翡翠城、东风机械厂、乌昌大道、西站互通。主线全长
连接线起点位于S102线与铁路平交岔口北侧,向北延伸穿过S114线,终点位于原S102线。主要控制点:铁路平交岔口、规划机场通道、S114线。路线长
1.2 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仅针对“机场改扩建道路迁移工程”的一期工程,划分1个监理合同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一期工程包括主线4.3km和连接线4.96km,具体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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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合同段 |
所辖施 工标段 |
起讫桩号或路线 |
长度(km) |
公路等级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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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LJL-1 |
JCL-1 |
主线(K112+300~K116+600) |
4.3 |
高速 |
组建第一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试验室),承担第JCL-1标段范围内路基、桥涵、路面、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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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线(LK0+000~LK4+964) |
4.96 |
一级 |
注: 本表中的起讫桩号、里程长度、工程内容等相关内容最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1.3监理服务期
一期工程(JCL-1标段)计划2015年11月15日开工,2016年6月30日交工,总工期229日历天。监理服务期3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8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监理计划进场时间为2015年11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凡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前述证件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1套以及单位介绍信,于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9日(期间10月1日至10月5日休息),每日上午10:00至14: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至19:30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11:3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www.9to.com)、《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 编:830049
联 系 人:王红
电 话:0991-5283072
传 真:0991-5283072
行政监督: 0991-5281014
纪检监察: 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 (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座6层
邮 编:518049
联 系 人:刘劲松、张义彬
电 话:0991-2550958、18129392625
传 真:0991-255095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