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2015年第一批特大型地质灾害勘查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项目 已由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以 川国土资函【2015】5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国土资函【2015】5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境内。
2.2 招标范围:四川省2015年第一批特大型地质灾害勘查及施工图设计。
2.3 实施时间:详见标段划分表。
2.4 质量要求:按规范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技术规程及政策文件标准。
2.5 规模和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所在位置 勘查限价(万元) 勘查工期(天) 施工图设计工期(天)
1 凉山州木里县木里大寺滑坡 木里县瓦厂镇 100 60 30
2 阿坝州金川县八角碉沟泥石流 金川县安宁镇 120 45 30
3 阿坝州金川县曾达沟泥石流 金川县曾达乡 200 60 30
4 阿坝州茂县凤仪镇静州大沟泥石流 茂县凤仪镇 80 60 30
5 甘孜州德格县八帮寺滑坡 德格县八帮乡 80 60 30
6 巴中市南江县关坝镇三关乡村小溪沟泥石流 南江县关坝镇 60 40 30
7 巴中市通江县文峰乡街道滑坡 通江县文峰乡 60 45 30
备注:投标人中标后同时承担项目的勘查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2.2 招标范围:四川省2015年第一批特大型地质灾害勘查及施工图设计。
2.3 实施时间:详见标段划分表。
2.4 质量要求:按规范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技术规程及政策文件标准。
2.5 规模和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所在位置 勘查限价(万元) 勘查工期(天) 施工图设计工期(天)
1 凉山州木里县木里大寺滑坡 木里县瓦厂镇 100 60 30
2 阿坝州金川县八角碉沟泥石流 金川县安宁镇 120 45 30
3 阿坝州金川县曾达沟泥石流 金川县曾达乡 200 60 30
4 阿坝州茂县凤仪镇静州大沟泥石流 茂县凤仪镇 80 60 30
5 甘孜州德格县八帮寺滑坡 德格县八帮乡 80 60 30
6 巴中市南江县关坝镇三关乡村小溪沟泥石流 南江县关坝镇 60 40 30
7 巴中市通江县文峰乡街道滑坡 通江县文峰乡 60 45 30
备注:投标人中标后同时承担项目的勘查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 3.1.2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和设计甲级资质。 3.1.3勘查业绩要求:从2012年至今完成同灾种的重大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国土资源部门项目任务书或协议)5个及以上或完成国家有关部委下达的经费额度不小于1亿元的综合地质勘查项目(需提供国家有关部委下达或签订的任务书或协议)1个及以上项目业绩;施工图设计业绩要求:从2012年至今完成同灾种的重大地质灾害施工图设计项目(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国土资源部门项目任务书或协议)5个及以上项目业绩。 3.1.4拟任本项目勘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1年来,即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本单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费证明),且从2012年至今完成重大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的项目任务书或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2个及以上或省级及以上国土资源部门下达或签订的同灾种重大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或者国家有关部委下达或签订的经费额度不小于1亿元的综合地质勘查项目任务书或协议书(需提供国家有关部委的项目任务书或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拟任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1年来,即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本单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费证明),且从2012年至今完成同灾种的重大地质灾害施工图设计项目(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国土资源部门项目任务书或协议)2个。 3.1.5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的项目中,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的标段不得超过1个。 3.1.6 投标人可对本公告中不超过2个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 3.1.7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名称不一致,但实为同一企事业单位的,省内单位需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为同一单位的相关证明,省外单位应由资质单位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为同一单位的相关证明。 3.1.8川外单位另需提供在川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1.9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限制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8 日至2015年 10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A座2707),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证书和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6)业绩:从2012年至今完成同灾种的重大地质灾害勘查项目(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国土资源部门项目任务书或协议)或完成国家有关部委下达的经费额度不小于1亿元的综合地质勘查项目(需提供国家有关部委下达或签订的任务书或协议)和从2012年至今完成同灾种的重大地质灾害施工图设计项目(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国土资源部门项目任务书或协议)。 注:以上证件除单位介绍信提交原件外,其余证件须出示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10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28-8701130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长丰路4号
邮 编:
联 系 人: 何祎
电 话: 028-65018150
传 真: 028-65018150
电子邮件: 1344347887@qq.com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