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公路大中修项目已列入自治区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自公路大中修资金,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1个合同包(详见附表)。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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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对公路技术状况、交通量、使用年限、路网结构等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方案。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评价、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配合招标文件的编制、施工后续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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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周期 |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45 天( 1.5 个月)内完成详细勘察; 2、详细勘察验收通过后 45 天( 1.5 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1至7合同包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对设计咨询有兴趣的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第8至11合同包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对设计咨询有兴趣的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要求各合同包投标人具有类似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包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jjt.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站(glj.xjjt.gov.cn:10000)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邮 编:830000
电 话:0991-5282121 0991-5281977(财务)
联 系 人:马 云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督: 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0991-5282205(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
邮 编:830000
电 话:0991-5822508 13279962722
传 真:0991-5822508
联 系 人:王顺明 王晓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