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自治区发改委审查。项目业主为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交通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303号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是自治区干线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赤峰市一条重要横向通道,目前省道304线赤峰市境内除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外均已建二级公路。为全面提升国省道干线技术等级,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拟建设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工程。
本项目起点位于乌兰布统镇北,(起点桩号为K746+290)处,与省道304线灯笼河子至乌兰布统段公路相接。终点位于克什克腾旗与多伦县交界处四道河子,与锡盟境内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相接。路线总体呈东北至西南走向,途经元宝山牧场、双敖包、老安全塔拉、四道河子。
本项目全长36.9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0.0米,桥梁与路基同宽,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
2.2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勘察设计为20天,施工图勘察设计为30天。
2.3 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 标段编号 | 工程规模 | 招标范围 |
| WSKCSJ | 36.96Km(K746+290-K783+250) |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土建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内容包括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要的分标段图纸、参考资料(如需要)、技术规范(如需要)、工程量清单、标段预算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含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在近5年内(2010年10月1日至今,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① 独立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每条里程在2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② 独立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每条里程在2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一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03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第二代)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二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监察局
地 址: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新城区
电 话:0476-5227011
邮 编:02535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解放路
邮 编:025350
电 话:0476-5227080
传 真:0476-5227080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39254
传 真:0471-6539254
联 系 人:杨先生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