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招标范围为合同包内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及鉴定、采空区检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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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编号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公路等级 |
里程 (公里) |
施工标段数量 |
计划检测时间安排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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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YS-1 |
1 |
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东线) |
高速 |
79.652 |
1 |
11月 |
交通建设局 |
注: 1、本表中的里程长度、合同段等相关内容最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2、交(竣)工质量检测鉴定时间以实际情况确定。
服务期:
(1) 接到委托人(招标人)检测通知后3天内完成检测方案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2) 检测方案评审通过之后3天内进场开展试验检测外业工作。
(3) 试验检测外业工作完成后3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经检测机构签字盖章的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报告或工程质量鉴定工作报告,其内容应包含“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观检查记录”、“内业资料检查记录”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审核有效期内。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4与项目承包人和监理人有投资参股的关联关系或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检测机构不得参与该项目所属合同包的投标。
2.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登记证书”(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l路桥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17楼
邮 编:830000
电 话:0991-5281211
传 真:0991-5281717
联 系 人:赵顺吾
纪检监督: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 0991-5281721(质量监督局)
招标代理:新疆维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卫星路499号秦基大厦1-601室
邮 编:830000
电 话:0991-2319231 15160975119
传 真:0991-2319231
联 系 人:郭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