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一期(汤塘至清远北)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粤发改交通函〔2015〕43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补助32%,企业自筹8 %,银行贷款 60 %,招标人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先行段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先行段1标土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清远市境内,总体路线走向为东西向。路线起点K150+097.8位于飞来峡镇S253西侧附近,设置飞来峡互通连接S253;受高压线走廊限制合理选择北江桥位,设置特大桥上跨北江,后接探塘大桥,止于K152+560,路线全长2.462km。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一期(汤塘至清远北)先行段1标范围内路基、桥涵等工程。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具体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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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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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特大桥梁类 |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详见附件1 |
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附录3、附录5详见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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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无效。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的不同单位(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对存在上述关系的投标人按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办法处理。
3.4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投标人不予报名。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含光盘电子文件等),收后不退。
4.3 投标人在交纳了10000元的图纸押金后,凭图纸押金的交款凭证于购买招标文件时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施工设计图纸。
投标人在开标后90 天内,归还施工设计图纸,在图纸保持完好(图纸不得有涂改、书写、破损等情况)并全部交还后,招标人将投标人押金全部退回,该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招标人将另行书面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考察时间: 2015 年 11 月 6日 9:00时;集合地点:广乐高速江口出口处。
标前会议时间: 2015 年 11 月 6 日11:00时;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迎宾馆。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51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 系 人: 林云彦、钟爽
电 话:020-38626290、18902219136
传 真:020-3862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