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阿拉善盟境内)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临河至白疙瘩(蒙甘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字﹝2014﹞4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巴彦淖尔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巴彦淖尔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甘其毛都口岸至临河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2]3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道242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道242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北京至乌鲁木齐公路临河至白疙瘩(蒙甘界)等四个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通知》(内交发﹝2015﹞308号文件),现对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巴彦淖尔境内)工程及国道242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2.1.1 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巴彦淖尔境内)工程
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巴彦淖尔境内)工程建设项目起点位于京藏高速公路临河互通西2.5公里处,经陕坝、太阳庙,终点位于敖伦布拉格,接阿拉善盟段。主线全长115.92km。全线设连接线3处,其中陕坝连接线长29.510km、青山连接线长16.132km、哈腾套海连接线长10.650km。公路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26米,设计行车速度为10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陕坝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4.5米,设计行车速度为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青山、哈腾套海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2米,设计行车速度为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其中服务区2处,收费站、养护工区3处,停车区1处,卸载站1处。
2.1.2 国道242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工程
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境内,起点位于甘其毛都口岸规划七路与外环线平交口处,经巴音前达门,杭盖,东乌盖沟,狼山镇,终点位于京藏高速临河连接线JK0+902.316处,属于国家综合交通运输网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运输大通道,是国道242甘其毛都至广西钦州港的一段。
本项目是口岸贸易区与巴彦淖尔市中心城区的重要连接线,对于促进口岸贸易,推动巴彦淖尔经济、社会发展,巩固边防,打造国家级引进境外资源战略加工基地,增进中蒙经贸与文化交流,实现资源优势互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主线全长183.37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24.5米,分离式路基宽2×12.25米,设计速度采用8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全线设互通立交2处。
本项目设连接线三处,其中物流园区连接线长3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24.5米;石兰计连接线7.07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0米;临河农场连接线9.35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0米。本项目土建、房建、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施工采用总承包方式,全线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总承包标段。
2.2 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巴彦淖尔境内)工程及国道242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工程审计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工程验收三个阶段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3 审计合同段划分:
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巴彦淖尔境内)工程及国道242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 BMSJ-1 | 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巴彦淖尔境内)工程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工程验收三个阶段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 BMSJ-2 | 国道242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并同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允许联合体);② 近5 年内(2010年1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其中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及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及能力。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主办人必须由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宾商务大酒店215房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16号)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宜居酒店二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与胜利街交叉十字路口东)。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2.5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24时00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网上发布。
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业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计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0471-6954006
邮 编:010010
招标人监督机构:巴彦淖尔市纪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巴彦淖尔交通运输局
电 话:0478-7807908
邮 编:0150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巴彦淖尔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邮 编:015000
电 话:13234788366
传 真:0478-6660560
联 系 人:韩先生
招 标 人:国道242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胜利南路
邮 编:015000
电 话:0478-7995068
传 真:0478-7995785
联 系 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3680308
联 系 人:王先生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乙公司名称)愿意组成联合体,参加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巴彦淖尔境内)工程及国道242甘其毛都至临河一级公路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第 标段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各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4)如中标,牵头人(甲公司名称)承担的工作内容为:造价咨询及审计工作,联合体成员(乙公司名称)承担的工程内容为:财务审计工作;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所述的联合体审计服务合同书签订后自行失效。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送交发包人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副本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联合体成员名称:(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