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山西省长治至临汾高速公路项目外供电工程施工招标
2.资金来源:交通部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3.工程地点:长治市、临汾市境内。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具体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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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标段 |
施工标段 |
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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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JL |
WD1 |
冀氏110KV变电站至35KV新建变电站约32.9公里35KV输电线路工程,其中电缆工程0.5公里;新建35KV变电站分别至盘秀山隧道变电所、良马变电所及黄花岭隧变电所共计19公里10KV输电线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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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2 |
冀氏110KV变电站新增35KV出线间隔;长临高速35KV新建变电站工程,包括土建部分,相应进出线间隔及设备供应、安装、调试。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具有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包括专业资质、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2.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2.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招标人将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潜在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3年的行贿犯罪记录。根据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被查询投标人单位或个人近3年(2012年11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期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8层,联系电话18649325657)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30日10:00整,地点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10楼会议室(地址: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路桥集团长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73号
邮 编: 041000
电 话:0357-5783129
传 真:0357-5783129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任先生、马先生
电 话:010-63348551、0351-7213363(山西项目组)
传 真:010-63373567、0351-7213363(山西项目组)
二○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