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迁曹高速公路京哈高速至沿海高速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5】278号)。本项目由河北省人民政府确定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牵头组成联合体作为投资人,依法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各联合体成员注册成立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业主筹措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取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迁曹高速公路京哈高速至沿海高速段项目路线总体为南北走向,起点位于迁安市沙河驿镇东,与京哈高速公路迁安支线的沙河驿枢纽互通衔接,向南连接G205国道与唐港高速,终于滦南县丁庄户村东,与沿海高速公路曹妃甸支线的丁庄户枢纽互通衔接。主线建设里程约63公里,连接线建设里程约13.5公里,估算投资金额约58亿元。
建设标准及主要技术指标: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33.5m。
2.2计划施工工期
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实际工期以开工令为准。
2.3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全线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供配电系统(包括从国家电网接入本项目)、其他工程等)、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的勘察设计现场监理以及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审查。本次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
2.4勘察设计监理服务周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交工验收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业绩、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服务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每个投标人不得同时为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为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3.3与招标人或勘察设计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查询申请中列明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处置情况反馈检察机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裕华大酒店七楼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9号副1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港口物流园区
电 话:0315-5072855
传 真:0315-5072876
联系人:董立强、刘鹏翔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69052002
传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黎亚林、蒋旭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