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京藏高速公路石嘴山至中宁段改扩建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函[2015]8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K1160+600~K1203+056段土建工程第JZ10、JZ11、JZ12、JZ13、JZ14、JZ15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工程概况:京藏高速公路石嘴山至中宁段改扩建工程。起于石嘴山(蒙宁界),与京藏高速公路内蒙古境段相接,止于中宁县桃山口,接京藏高速桃山口至郝家集(宁甘界)段和福银高速固原至桃山口段,全长284.649公里。其中蒙宁界起点至四十里店南枢纽互通扩建段90.9公里,四十里店南枢纽互通至永宁望远枢纽互通段(银川过境段)新建42.456公里,永宁望远枢纽互通至滚泉互通段扩建段78.416公里,滚泉至桃山口段新建72.929公里。本项目起点至四十里店南枢纽互通段、永宁望远枢纽互通段至滚泉段改扩建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拓宽至41米;新建的四十里店南枢纽互通至永宁望远枢纽互通段(银川过境段)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米;滚泉至桃山口段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
2.2招标范围:K1160+600~K1203+056.678段新建八车道高速公路路基、桥涵、防护等工作内容。
2.3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6年2月15日(具体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日期为准),连续工期21个月。
2.4标段划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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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合同段起讫桩号 |
长度(km) |
合同内容 |
合同期限 (个月) |
主要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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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10 |
K1160+600~K1167+500 |
6.9 |
路基土石方,防护,桥梁、涵洞、互通式及分离式立交、通道等 |
21 |
土石方163.684万立方、防护工程10.28千立方、大桥283米/2座、中桥66米/1座、小桥66米/3座、涵洞15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分离式立交396米/3座、通道42米/2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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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11 |
K1167+500~K1175+200 |
7.7 |
路基土石方,防护,桥梁、涵洞、互通式及分离式立交、通道等 |
21 |
土石方165.35万立方、防护工程14.05千立方、大桥157米/1座、中桥66米/1座、小桥21米/1座、涵洞21道、分离式立交802米/5座、通道100米/4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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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12 |
K1175+200~K1181+800 |
6.6 |
路基土石方,防护,桥梁、涵洞、互通式及分离式立交、通道等 |
21 |
土石方213.832万立方、防护工程11.37千立方、大桥422米/2座、中桥66米/1座、涵洞9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分离式立交220米/4座、通道24米/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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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13 |
K1181+800~K1188+600 |
6.8 |
路基土石方,防护,桥梁、涵洞、互通式及分离式立交、通道等 |
21 |
土石方231.404万立方、防护工程10.05千立方、中桥53米/1座、小桥66米/3座、涵洞17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分离式立交527米/5座、通道24米/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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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14 |
K1188+600~K1195+500 |
6.9 |
路基土石方,防护,桥梁、涵洞、互通式及分离式立交、通道等 |
21 |
土石方192.316万立方、防护工程9.19千立方、涵洞19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分离式立交547米/1座、通道45米/2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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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15 |
K1195+500~K1203+056.678 |
7.557 |
路基土石方,防护,桥梁、涵洞、互通式及分离式立交、通道等 |
21 |
土石方182.486万立方、防护工程14.12千立方、大桥157米/1座、中桥106米/2座、小桥66米/2座、涵洞18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分离式立交980米/3座、通道76米/3座 |
主要工程内容为预计数量,仅供资格预审使用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如下:
3.1.1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公路路基专业一级资质。
3.1.2要求申请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成功完成过2个长度不小于6公里且合同额不小于3亿元(含暂定金)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项目。
3.1.3要求申请人最近三年年平均施工营业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且申请人在(2014)度的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流动比率)不小于1.1。
3.1.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段;2014年度被宁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AA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2个标段。同时中2个标段的申请人其拟投入的人员、机械设备不得重复,如人员、机械设备出现重复,按业主利益最大化原则只能有1个标段中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1 本次资格预审实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CA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通过CA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0951-7805195、7805196、13309592234,如需费用请自理)
5.2请申请人于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彩色扫描件。已购买电子签章的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电子签章,招标人不对电子签章作为审核硬性要求)。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3申请人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申请人下载《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申请人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购买文件相关费用,申请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缴纳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成功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自行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请携带银行付款票据复印件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01室开具发票,联系人:金会计,联系电话:0951-6076624。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月15日11时00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需经公证的授权书原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于当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将资格申请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为银川市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四楼、五楼)。并将上述证件原件提供给招标人进行审查,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本人或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不齐全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www.9to.com)、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邮 编:750002
联系人:贾小彤
电 话:0951- 6076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