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1线舍伯吐至哈根庙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111线舍伯吐至哈根庙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内交发﹝2015﹞602号)下发,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111线舍伯吐至哈根庙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的起点设置在国家高速公路网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通辽至鲁北段高速公路舍伯吐互通与国道111连接处(国道111线通辽至舍伯吐段公路舍伯吐收费站南约7.0公里处,起点桩号为K946+323.955)。项目拟在起点处建设舍伯吐苜蓿叶式互通与通鲁高速公路、现有二级公路相接。项目终点位于通辽、兴安盟交界,与拟建国道111线通兴界至白音胡硕段公路起点顺接,通过项目终点可到达突泉县、乌兰浩特等地。主要控制点:舍伯吐镇、花胡硕苏木、榆树屯、哈根庙。
项目全长39.526公里,新建整体式路基里程约13.676公里,拟建一级一幅(左半幅)里程约25.85公里,加宽路基13.5米,与现有路基12.5米宽形成26米宽整体式路基,路面宽11.5米,沥青砼高级路面,全线新建小桥7座,涵洞36道,平面交叉15处。
2.2设计标准
本公路主线按一级公路(一幅)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双轮组单轴100KN,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
2.3勘察设计周期:满足设计要求,即可提交设计文件。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全线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划分为1个标段,房建工程勘察设计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二次招标仅对房建工程进行招标,标段划分数据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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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工程数量 |
主要工程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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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J02 (房建工程) |
共2550平米 |
国道111线舍伯吐至哈根庙公路房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提供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标段预算编制、技术规范等)、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并配合交通工程设计单位完成勘察设计文件汇总。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SHSJ02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行业(含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在近5年内(2010年10月1日至今, 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2项(每项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米)房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胜利路北段,科尔沁体育中心内)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二套,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报名时还需要填写投标报名申请表2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投标报名时提供。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报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自行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内蒙古交通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通辽市交通运输系统纪检委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电 话:0475-8220226
邮 编:0280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111线舍伯吐至哈根庙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邮 编:028000
电 话:0475-8229991
传 真:0475-8229991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广益大厦A510
邮 编:100102
电 话:010-53615587
传 真:010-84832417 18500382191
联 系 人:刘先生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