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内容为:
一、原公告内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修正为: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二、原公告内容: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9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汇宾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60号)。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公证书为原件(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和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修改为: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7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7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亨伦国际酒店16楼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与西二环交叉口东南角)。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证明,公证书为原件(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做如下修改:
原内容: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确定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公证书为原件(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和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修改为:二、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的确定
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才能取得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的资格。
(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证明,公证书为原件(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关于递交文件要求按上述修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廊沧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
地 址:廊坊市银河北路122号
电 话:0316-2389156
联系人:宋宝花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10
电 话:0311-69052025 13831131703
传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吴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