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四环线吴家山至沌口段高速公路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市四环线吴家山至沌口段项目核准的通知》(鄂发改交通[2012]39号)文批准建设,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武汉市四环线吴家山至沌口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重点[2012]741号)批准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本金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武汉西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武汉市四环线吴家山至沌口段高速公路是武汉市四环线西段,路线起于东西湖区G107与十一支沟交汇处,跨越东西湖大道(G107),沿十一支沟至慈惠,跨汉江,经新天铺跨汉蔡高速公路,走永丰、沌口,顺东荆河大道,上跨汉洪高速公路,止于汉南区徐家堡,项目终点与四环线沌口长江公路大桥段路线相接。路线全长22.554Km,起讫桩号为K71+794-K94+159.8,采用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41m,双向八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
本次招标内容为武汉市四环线吴家山至沌口段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标段范围内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2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计划施工工期为: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财务要求见附表,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到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用CA锁登陆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明确所投标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通过网上银行成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按要求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详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通知公告栏《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技术参考资料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且不统一组织标前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年1月19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之间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层901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公开开标,并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现场宣布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开标的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西四环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沌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10号
邮 编:430015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7-84890398
传 真:027-84890398
招标代理: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87号银海华庭422室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翁先生
电 话:18062775867
传 真:027-87891918
附表 投标人最低资质、业绩、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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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起讫桩号 |
主线 里程(km) |
工程内容 |
最低资质要求 |
最低财务要求 |
最低业绩要求 |
计划施工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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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G-1 |
K71+794-K94+159.8 |
22.554 |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标段范围内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同时具备: 1、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 |
1、投标人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12年和2013年、2014年每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营业额均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2012年和2013年、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
近5年内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3个单项合同30km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均应同时包括防撞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等)。 |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2 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计划施工工期为: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