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以下简称“深中通道”)已具备招标条件,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招标人,现对该项目的沉管隧道基槽回淤观测试验专题研究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深中通道推荐方案北距虎门大桥约30km,南距港珠澳大桥约38km。项目起于广深沿江高速机场互通立交,在深圳机场南侧跨越珠江口,西至中山马鞍岛,终于横门互通立交,与中开高速公路对接;通过中山东部外环高速与中江高速公路衔接;通过连接线实现在深圳、中山及广州南沙登陆,主体工程全长约24.0km。
2.2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工程沉管隧道基槽回淤观测试验专题研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水运行业设计甲级和港口航道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在近10年内完成至少一项质量合格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沿海疏浚工程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套,以及单位介绍信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gzzb.gd.cn)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2 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投标人凭上述资料经招标人审核后免费领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邮寄的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具体内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地 址: 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115号五羊新城广场7楼723室
邮政编码: 510600
联 系 人:金先生、廖先生
电 话: 020-87376888-30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20-87377001
传 真: 020-87378371
2016年 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