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6线十家满族乡(莫家店)至牛家营子段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5】1499号”文件批准立项,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国道306线十家满族乡至牛家营子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道306线十家满族乡(莫家店)至牛家营子段公路工程路线起点位于赤峰市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莫家店西,通过连接线与既有国道306线相接,经曹家湾子、新窝铺,终点位于赤峰市喀喇沁旗牛家营子镇,与既有省道206线平交。路线总体走向呈东南至西北走向,路线主线长约26.2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25.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设大桥1座、中桥2座、养护工区1处,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级。另设2.6公里十家满族乡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5米。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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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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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DL-01 |
国道306线十家满族乡(莫家店)至牛家营子段公路建设项目 |
本项目的土建工程、交通工程、房建工程的施工和监理招标,质量检测招标,环保、水保监理、监测招标,桥梁检测招标,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及主要材料、机械设备采购招标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招标邀请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同时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和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
②近5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项目里程在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一级公路建设项目(至少包括土建工程施工及监理、交通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内蒙古自治区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一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两套,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03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4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00至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巴林石大厦五楼),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签署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道306线十家满族乡至牛家营子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76-3759906 13947668691
传真:0476-3752997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