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道珲乌线(G302)新华至板石段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3]764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珲春市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及珲春市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省投资金35%,珲春市政府通过其他渠道(非政府贷款)投资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道珲乌线(G302)新华至板石段建设项目起点位于东宁至防川公路K115+000处,经新华、马川子、红星、南山,终点位于西炮台至长岭子段的太阳互通立交一期工程终点MK407+900处,路线全长13.177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4.5米,其中:行车道宽度4×3.75米,中间带宽度为3.0米,硬路肩宽度2×2.5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建设地点在珲春市。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3个标段。
|
标段 |
里程桩号 |
路线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
XB01 |
K0+000~ K3+800 |
3.80 |
路基、桥涵工程(大桥997m/1座,小桥58m/2座,涵洞6道)、排水防护等工程 |
|
XB02 |
K3+380~ K13+177 |
9.377 |
路基、桥涵工程(互通立交1处,小桥58m/2座,涵洞34道)、排水防护等工程 |
|
XB03 |
K0+000~ K13+177 |
13.177 |
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
2.3预计工期:
XB01标段、XB02标段:2016年4月1日-2016年10月30日;XB03标段2017年4月1日-2017年9月30日。
2.4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不支付。
2.5各标段申请人须具有25%合同段估算价的流动资金能力,用于各项原因不能正常支付工程款时的工程建设。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XB01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完成过累计不少于10公里(全幅)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应至少具有累计长度1000米(全幅)一级或高速公路大桥施工业绩;
XB02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完成过累计不少于10公里(全幅)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的业绩;
XB03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完成过累计不少于30公里(全幅)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的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3.4具备公路工程施工特级、一级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在本公告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潜在投标人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3.5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经理及其备选人、项目总工及其备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13年1月1日至今),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资审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6招标人将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的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3.7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预审和后审相结合的办法。在整个招投标工作期间,招标人将对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填报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经历及主要设备进行必要的核查,若发现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8中标后,中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签订合同后,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能按合同要求进场则视为违约,将终止合同。
3.9不能满足上述第3.7、3.8款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在自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的三年内拒绝其参与珲春市境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并作为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3.10每个潜在投标人最多可同时申请2个标段(除XB01标段、XB02标段不可同时申请外),且可同时通过2个标段的资格预审,并可同时在2个标段中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各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不超过8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6 年 1月 29 日至 2016 年 2 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原件(证明中至少可查找出公司出资单位(或出资人)、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等相关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1]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3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窗口。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路桥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珲春市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珲春市站前西街999号 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28号
邮政编码: 133000 邮政编码:133001
联系人:李莉 联系人:王丽娟
电话: 0433-7810016 电话:0433-2861677
传真: 0433-7810016 传真:0433-2861677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