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路基、路面(包含场区及收费广场路面、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桥涵、隧道、交叉、排水、防护、交通安全设施、环保、机电等工程,路线长度82.213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技术标准为高速公路。
本工程中心试验室、监理服务期69个月。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中心试验室、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预计45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中心试验室、监理服务期24个月。
本工程设置中心试验室2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监理办公室4个。各合同段具体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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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或中心试验室合同段 |
里程桩号 |
主要工程规模 |
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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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公里) |
隧道(m/座) |
特大桥和大桥(m/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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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J01 |
K0+166-K43+550 |
43.137 |
13251.5/5 |
3969.5/16 |
主体工程、环保、交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试验检测及技术咨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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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J02 |
K43+550-K82+632 |
39.072 |
5384.5/5 |
7275.2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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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J03 |
K0+166-K23+700 |
23.287 |
8015.5/3 |
主体工程、环保、交安、机电工程(不含水保监测、水保监理、房建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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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J04 |
K23+700-K43+550 |
19.85 |
5236/2 |
8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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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J05 |
K43+550-K58+600 |
15.05 |
902.5/1 |
25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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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J06 |
K58+609-K82+632 |
24.022 |
4482/4 |
4749.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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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体工程指路基、路面(包含场区及收费广场路面、预埋管线及基础工程)、桥涵、隧道、交叉、排水、防护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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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JTJ01、JTJ02合同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同时近5年内(指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在2011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独立完成过或正在承担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路面必须为沥青路面)试验检测或中心试验室或高速公路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承担本合同段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2.2JTJ03、JTJ04、JTJ05、JTJ06合同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和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同时近5年内(指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在2011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以下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1、累计不少于50公里高速公路路基工程;
2、累计不少于50公里高速公路路面工程(面层为沥青路面);
3、单幅累计长度不少于2000米或双幅(宽度为高速公路全幅)长度不少于1000米高速公路大桥或特大桥;
4、单洞累计长度不少于2000米或双洞路线长度不少于1000米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
5、累计不少于50公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6、累计不少于50公里高速公路机电工程。
同时具备以上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段监理能力的投标人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2.3本工程JTJ01、JTJ02合同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JTJ03、JTJ04、JTJ05、JTJ06合同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1)联合体数量:不允许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另一联合体成员方必须具备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且只能承担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2)联合体各方须约定各自拟承担工作内容和责任,按各自承担工作内容填报业绩,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本条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及监理经验;
(3)联合体各方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不得针对同一监理合同段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合同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在JTJ01、JTJ02合同段中的1个合同段中标,在JTJ03、JTJ04、JTJ05、JTJ06合同段中的1个合同段中标,但人员不得重复。
本项目开标、评标顺序为JTJ01→JTJ02→JTJ03→JTJ04→JTJ05→JTJ06合同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中综合得分均为最高,中心试验室按JTJ01→JTJ02合同段顺序,只推荐其为排序在前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施工监理按JTJ03→JTJ04→JTJ05→JTJ06合同段顺序,同一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只推荐其为排序在前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或有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不同投标人在JTJ01合同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将不能被推荐为JTJ03、JTJ04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JTJ02合同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将不能被推荐为JTJ05、JTJ06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的JTJ03、JTJ04、JTJ05、JTJ06合同段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最新)的,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2.7招标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中心试验室主任、备选中心试验室主任、拟投入的监理办公室主任、备选监理办公室主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招标人将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置情况反馈提供查询结果的人民检察院。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三证合一”等可不提供)、企业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原件(证明中至少可查找出公司出资单位(或出资人)、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等相关信息)、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此处指联合体牵头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年3月2日~2016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11时30分、13时~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段1000元人民币,参考资料每合同段10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10时00分,请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开标室。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2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开标时间:2016年3月25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路桥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6.公示
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公示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中心试验室主任、备选中心试验室主任、监理办公室主任、备选监理办公室主任)、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077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 系 人:曲肖龙
电 话:0431-89567943
传 真:0431-89567944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邮政编码:130022
联 系 人:宋莉
电 话:0431-81808101
传 真:0431-81808102